想认识爱,你需要抛开一切观念
爱有没有神圣与世俗之分?或人性与神性之分?还是根本只有爱而已?爱是否只能献给一个人而无法普施众人?如果我说“我爱你”,是否表示我不能爱其他人?爱是纯属个人的,还是与个人无关的?道德的,还是不道德的?家庭的或非家庭的?
如果你博爱所有人类,你还能爱上某个单独的个体吗?爱是不是感性的?爱是不是一种情绪?爱是不是快感及欲望?
上述种种问题,不正显示我们对于爱的认识时常限于应该或不应该的观念,并且受制于我们的文化所发展出来的模式吗?
如果要深入“什么是爱”这个问题,我们应该先去除几个世纪以来加诸其上的粉饰,抛开一切理想或是它该如何及不该如何这类观念。常把事情划分为该与不该,实在是最为自欺欺人的生活态度了。
那么,我如何才能发现我们称之为爱的火焰呢?我是指它本身的涵义,而不是它的表达方式。
首先我会拒绝教会、社会、父母、朋友、任何人或任何书本给我的答案。我要自己去发掘它的真相。
人类最大的难题就是我们早已具有千百种不同的定义,我自己也因为目前的性格偏好而陷于某种模式,因此,要想了解它,我是不是应该先把自己从性格及偏见中解脱出来?
我既然已经发觉自己也在迷惘分裂中,仍然受欲望的操纵,我就应该对自己说:“先清除你自己的迷惑,然后你也许能从什么不是爱之中看出它是什么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