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新修订的《条例》,为新时代党校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各级党校必须以此为指引,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实质,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持续在“为党育才、为党献策”中展现新担当新作为。
政治建校,把稳党校姓党“方向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校因党而立,党校姓党是天经地义的要求。《条例》中党校(行政学院)工作遵循的六条原则首先就是坚持党校姓党,要求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融入党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这不仅是政治要求,更是党校工作的“生命线”。各级党校必须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悟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持续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始终在纷繁复杂形势中坚守正确政治方向。
质量立校,锻造干部培训“主引擎”。“质量立校”是党校(行政学院)工作遵循的六条原则之一,对提升教学质量、人才培养、管理效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级党校要充分发挥“思想熔炉”作用,聚焦主责主业,优化课程体系,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要创新教学方式,重点提升学员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群众、防范化解风险的本领,强化案例教学和结构化研讨,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强化师资建设,培养锻造一支政治强、信念坚、业务精、作风正的高素质人才队伍;要完善评估机制,建立科学的质量评价体系,以高质量办学服务高质量发展。
从严治校,筑牢学风作风“防火墙”。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是党校事业健康发展的基本保证。《条例》对从严治校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把从严治校的要求贯彻到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各级党校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党校始终成为最讲政治、最守纪律的地方。要完善管理制度,健全教学科研、学员管理、后勤服务等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制度执行,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地见效;要加强学风建设,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弘扬马克思主义优良学风;要强化监督问责,对违反纪律的行为严肃处理,营造风清气正的办学环境。
(新疆阿勒泰地区吉木乃县委组织部曹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