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
我是一个在华北平原活了十八年的人。
十八年,说长也不长,说短也不短。但我感觉自己没有活过十八年,为什么呢?因为我觉得这六千五百多个日头,只是一眨眼就过去的。是的,让人有一种感觉,这十八年不是自己在活。
我也是一个念旧的人,看着那些曾经的聊天记录,总是会入迷到忘了自己确确实实已经活过那些年,反而觉得自己成了聊天时的岁纪,可能是十三岁,抑或是十五岁。
我经常会想,这十八年我干了什么?我就这样问自己,然后开始寻找,翻遍内心深处的每一个角落后才发现——空,对,就是空。我真不知道这十八年我做了些什么,准确来说是不知道我为我自己做了些什么,我上学,吃饭,睡觉,醒来,然后又上学,吃饭,睡觉……一切就是简简单单的,我不认为我是在为我自己活,只是在这个世界的秩序下,沿着那条预先设好的道路走,走了很久,回头才发现路上啥都没有。
我想这应该就是一个普通人的生活,但我觉得这称不上是活,你说,如果活得没有意义,那它还能叫活吗?是的,这世上大多数人都是这样,安安静静,与世无争地过完了这辈子,他们守着自己的小世界,他们以为那是庇护所,就一直依赖着它,称之为轻生活,觉得很有意义。我想,纵使是世界末日,也动摇不了他们安稳的生活观,可这真的称不上活。
活,就是在践行生命的意义。
我想要践行我生命的意义,我不知道还晚么,但我觉得是不晚的。我听人说,十八岁就算是生命的一半了,我当时就很哀伤,因为这就意味着我已荒废了我生命一半的光阴,我那时就决心为我自己活,因为这样起码我还为自己活了一半的生命,是切切实实地活了半生,我认为这有极大的意义——这就是生命的意义,为自己活。
最后我想说,当你觉得自己在活的时候,请停下你的步伐,问一下自己:“是一年活了三百六十五天,还是一天过了三百六十五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