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段落 烛私矫奸——为什么说“智法之士”与“当涂之人”是“不可两存之仇”?
为了帮助读者理解文章所要表达的观点,韩非首先列举了列国朝堂上普遍存在的三种人:
第一种叫做“智术之士”,是有着深厚理论素养的学术型官员。
第二种叫做“能法之士”,是能够严格执行法令的技术型官吏。
第三种叫做“当涂之人”,是掌握权柄操控政治的权术型官僚。
这三者之间的区别在于:
(11.1)
智术之士,必远见而明察,不明察,不能烛私;
能法之士,必强毅而劲直,不劲直,不能矫奸。
“智术之士”大多通晓治国之术,他们高瞻远瞩、目光远大,而且能够明察秋毫,非如此不能洞察营私舞弊的阴谋诡计。
“能法之士”大多刚毅正直果敢,他们不避权贵、严肃履职,能够坚决推行法令,非如此不能惩治违法乱纪的奸邪之徒。
人臣循令而从事,案法而治官,非谓重人也。
这两种人有一个共同点,就是能够认真遵照君主的命令来参与政事,严格按照法令的规则来治理国家,是绝对的正面典型,当然不能称其为我所说的“重人”了。
重人也者,无令而擅为,亏法以利私,耗国以便家,力能得其君,此所为重人也。
与之相对的则是“当涂之人”。所谓“当涂”,直译过来就是“当道”,指的是身居要津、执掌大权的高级官僚。这些人无视法令、独断专行,惯于通过破坏国家法令来谋求私利,通过消耗国家财富来充实自家私邑,甚至可以凭借手中的权势来挟制君主、控制国家——这样的“大反派”才是名副其实的“重人”。
韩非指出,“智法之士”与掌握实权的“当涂之人”是不共戴天、无法并存的仇敌,这是有他们固有的秉性以及所坚守的使命所决定的:
智术之士明察,听用,且烛重人之阴情;
能法之士劲直,听用,且矫重人之奸行。
故智术能法之士用,则贵重之臣必在绳之外矣。
是智法之士与当涂之人,不可两存之仇也。
具体而言,“智术之士”能明察秋毫,“能法之士”刚劲正直,他们倡导用法治来治理国家,力图将国家政治扭转到法治的轨道上来,是真正具有正义感的君子。
君主如果肯信任并重用他们,就一定能洞察“重人”以权谋私的伎俩,纠正“重人”违法乱纪的行径,将那些徇私枉法的“贵重之臣”绳之以法,让操弄权术的“当涂之人”无处遁形。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提到的“智法之士”,以及后文的“法术之士”,这两个名词都是“智术之士”“能法之士”合并简化后的结果,其全称应该是“智术能法之士”。
此外,后文还经常会出现“智士”“修士”“贤士”等名号,指的都是具备优良品质的“智法之士”,这与《八说》篇中出现的“智士”“修士”是有所区别的。
与之相对的“当涂之人”,则经常会用“重人”“重臣”“邪臣”“大臣”“人臣之有大罪者”来指代。
重用“智法之士”,对于端正国家法度、澄清一国吏治,有着立竿见影的功效。但凡是一个头脑正常的君主,都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及早重用“智法之士”,驱逐“当涂之人”才是。
然而现实的情况却正好相反,一心想要维护君主权威、端正国家法度的“智法之士”非但无法得到重用,反而在“当涂之人”的排挤之下陷入了危险的境地。这究竟是为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