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中国古代也一直延续着“文学”与“文章”两大概念,需要我们对它们的意义演化有所了解。“文学”一语在先秦文献中首出于《论语》,原文如下:“德行:颜渊,闵子骞,冉伯牛,仲弓。言语:宰我,子贡。政事:冉有,季路。文学:子游,子夏。”刑昺疏曰:“若文章博学,则有子游、子夏二人也。”皇侃《论语义疏》引范宁的论说:“文学,谓善先王典文。”二者对《论语》中“文学”的认识虽然阐释的话语不同,但是意义相通,即《论语》中的“文学”指对先王遗文的学习与掌握。后世“文学”的意义延伸就是由此义生发出来,其意义引申所指多是与儒家相关的经籍学问,或是道德修养的学习掌握。先秦儒家另一位代表人物荀子,对“文学”二字也多有涉猎,他对于“文学”的看法在“积”,也就是“积学问”。在《荀子·大略》篇有云:“人之于文学也,如玉之于琢磨也。《诗》曰:‘如切如磋,如琢如磨。’谓学问也。和之璧,井里之厥也,玉人琢之,为天子宝。子赣、季路,故鄙人也,被文学,服礼仪,为天下列士。”从中可以看出,荀子认为“文学”是对人的琢磨,而《诗经》中的琢磨,在荀子眼中就是学问,这类学问主要包括儒家所尊奉的典籍并以此所带来的学习修养,与先王之典籍和制度相关。那么“积文学”的意义就是对这种学问进行学习以达到修为身心的目的。另外先秦时期《韩非子》《吕氏春秋》两部著作都提到“文学之士”,前者涵义代指儒者,那么“文学”之意义就是儒家尊奉的典章制度的学问,而后者涵义主要是指研习儒家所尊先王典籍制度的儒者,二者对“文学”的阐释意义其实相通相联。有汉一代,“文学之士”的提法在史籍内部越来越多,多与“方正、贤良”之词组合,所以“文学之士”同“文学”的涵义与先秦时期大体相当。到魏晋南北朝时期,“文学”成为一种官职职称,据《宋书·百官》记录,“晋武帝初置师、友、文学各一人。师即傅也,景帝讳师,改为傅。宋世复改曰师。其文学前汉已置也。友者因文王、仲尼四友之名也。”里面很明确的说明“文学”乃官职的称谓,这种认识在唐人杜佑《通典》中更有详细的史料说明:“汉时郡及王国并有文学,而东宫无闻。魏武置太子文学,自后并无。至后周建德三年,太子文学十人,后省。龙朔三年,置太子文学四员,属桂坊。桂坊废而属司经。开元中,定制为三员,掌侍奉,分掌四部书,判书功事。”显然,在这段内容中“文学”是一种职位。
《考工记》中有言:“青与赤谓之文,赤与白谓之章,白与黑谓之黼,黑与青谓之黻,五采备谓之绣。”故而“文章”首先是指图案的纹路或者色彩的交错,包括刺绣与绘画。正是因为这种关系“文章”本义多与“黼黻”连用,如《荀子·非相》记载:“观人以言,美于黼黻文章;听人以言,乐于钟鼓琴瑟。”再如《史记·礼书》记载:“目好五色,为之黼黻文章以表其能。”这种用法在魏晋以后依然普遍存在,“黼黻文章”有一种浓重的礼乐制度意味,那么“文章”一词实际上是礼乐制度的形式表现。这是其本义之外普遍使用的一种引申义。“文章”一词最早出现于《论语·公冶长》,“子贡曰:‘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已矣。’”鉴于《考工记》为“文章”本义,那么此处的“文章”必然为另一个引申义,即言行之条理。要注意此处含义不能理解为“所著之文”,因为《论语》中提到过孔子“述而不作”。不过,理解为“言行之条理”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向笔墨所属之文靠拢,有学者认为伴随这一发展的中介环节可能是“言为文章”,在先秦典籍当中最早将两者联系起来的著作为《诗经》,“彼都人士,狐裘黄黄。其容不改,出言有章。”不过此时“言为文章”的用法并不多见,到了汉代,“言”与“文章”的联系逐渐增多起来。如“是故虑无失策,谋无过事,言为文章,行为仪表于天下。”再如“孔子弟子七十,养徒三千人,皆入孝出悌,言为文章,行为仪表,教之所成也。”这些都在说话的范畴内与“文章”一词相联系,如此,也助推笔墨之文章意义的生成。而“文章”观念的真正兴起,当应在后汉。在《后汉书》中出现了大量“能文章”“善文章”“好文章”“有文章”的表述。例如“章字伯向。少好学,有文章,与马融、崔瑗同好,更相推荐。”再如“能文章,尤好古学,数从刘歆、杨雄辩析疑异。”这足以说明“文章”作为“笔墨之文”的概念得到普遍使用。要之,魏晋南北朝时期,“文章”作为各种书面文本总称的概念较稳定的形成下来,并在以后一直延续。
“文章”观念产生以后,以儒家典籍的学习为中心的“文学”观念,自然与“文章”产生了联系,这种联系的重要一环是,“文学”也经常包含“文章”之义。其实魏晋南北朝及其以后两者的概念之间有了更多的交集。与先秦两汉联系起来,会发现“文学”一词多指人而并非作品。这主要体现在相关史书中为此类“文学之士”作传的《文学传》中,南朝梁萧子显《南齐书》发端最早,其后史书紧随其后。比如在《祖冲之传》中,全文记载了祖冲之想要改进何承天历法而对上呈送的表文,表文以儒学理论为基础,但表文末尾萧子显也写到了祖冲之关于儒家经典的著述。萧子显在《文学传》中说:“史臣曰:文章者,盖情性之风标,神明之律吕也。”但为文者并没有进一步说明针对本传中的这些人物,而是列举了大量诗赋家,这其实与“文学”交缠在一起。值得一提的是,比《南齐书》稍早一些的《世说新语》中就已经涉及这一领域了,不过其“文学”篇,包含的“文学之士”,有儒、道、佛这些方面的学者,其后有诗文家和辞赋家。这些都足以说明“文学”与“文章”两大观念之间的交缠。唐代姚思廉在所著《梁书》《陈书》中较为清晰地展现了“文学”与“文章”的关系。在《梁书·徐摛传》中有言:“会晋安王纲出戍石头,高祖谓周捨曰:‘为我求一人,文学俱长兼有行者,欲令与晋安游处。’”其中“文学俱长”指明“文学”有“文”与“学”两重涵义。而《梁书·文学传》也提到“文兼学者”,《陈书·文学传序》亦有“学既兼文”的提法,这样两部史书其实很好地说明了“文学”兼指“文章”与“学问”两方面。其中“学问”的意义主要指儒家典籍制度的学问,而不是泛指。他在《陈书·文学传》结语处写道:“夫文学者,盖人伦之所基欤?是以君子异乎众庶。昔仲尼之论四科,始乎德行,终于文学,斯则圣人亦所贵也。”
但“文学”与“文章”的差别又是明显的。陈寿所撰《三国志·刘邵传》里提到“文学之士”评价刘邵为“推步详密”,“文章之士”评价刘邵“著论属辞”,这就足以说明两者的区别:“文学”重在学问,“文章”重在辞采。由于两者的这种显著区分,所以不是“文学”观念而是“文章”观念突出形式因素成为有关写作的核心。既然中国古代文学的核心之义是一种学问,而每一种学科都是一种学问,那么“文章之学”是为“文学”范畴中的一环。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古代“文学”一词实际上并未与文体发生联系,与文体发生联系的其实是“文章”。所以,从严格意义上讲,中国古代文论其实就是关于“文章”的理论,“文章”一词是指既包括古文又包括诗赋在内的文本著述,在中国古代文论当中可以找到相应的证据,曹丕的《典论·论文》作为中国古代最早的“文章”理论,有言:“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这一看法提高了“文章”的地位,并直接推动了两晋南北朝“文章”理论的进一步发展。陆机《文赋》将“文章”分为诗、赋、碑、诔、铭、箴、颂、论、奏、说十种文体。这样看来,“文章”既包括韵文(韵文是讲究格律的,甚至大多数要使用同韵母的字作句子结尾,以求押韵的文体或文章。与散文相对,如诗、赋、词、曲和有韵的颂、赞、箴、铭、哀、诔等。韵文字数有长有短。),又包括散文(我国古代为区别于韵文、骈文,凡不押韵、不重排偶的散体文章,包括经、传、史书在内,一律称之为散文。 散文一般字数较长。古代韵文指有韵的文体。)。到刘勰所著《文心雕龙》,他在文论中也多言“文章”,《文心雕龙·序志》中有言:“夫‘文心’者,言为文之用心也。昔涓子《琴心》,王孙《巧心》,心哉美矣,故用之焉。古来文章,以雕缛成体,岂取驺奭之群言‘雕龙’也。”“文心”之“文”在刘勰眼中也是指“文章”。而汉魏六朝的骈文(始于汉、魏,兴于六朝,后来多用四字、六字成句,故又称之为“四六文”。该文体词句讲究整齐对仗,重视声韵的和谐和词藻的华丽。)取向又产生了文笔、诗笔之分,尽管文、笔合称文章,但是文笔之分的结果却是诗歌占据文章主流。到了盛唐时期,“文章”一词专指诗歌,而排除了散文,到了中唐古文运动以后,“文章”一词又多指“古文”,将诗歌除外。但“文章”一词,从历史的长时段来说,既包括诗歌又包括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