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所做之事,常令人啼笑皆非,难以忘却。
记得第一次杀鸡,正值新婚蜜月之际。初为人夫,欲在娇妻面前展现一番大丈夫之英雄气概。某日,从场上买来子鸡一只。杀鸡,第一次干这勾当,心中自然胆怯,表面却显出无所畏惧之状,而手却不由自主微微发抖。妻见状,怯怯问:“行么?”“小事一桩!本将军杀人都敢!”于是,装出十分老练状,一手拿鸡,一手举刀,且谆谆告诫娇妻:“切记,一、找准动脉,二、胆大心细,三、动作麻利,‘嚓’地一刀!”妻对本人之理论佩服地点点头。然我摸一摸鸡,不好!动脉在何处呢?再摸,似乎没有。又摸一摸自己之脉搏,一突一突地跳。心中暗想,鸡若是有人之手,找动脉何难之有?正为难之际,那鸡忽地扑扑挣扎,妻见状忙来助我,捏住鸡腿,事不迟疑,顾不了许多,眼睛一闭,举刀往鸡脖子上杀去,“哎哟!”我大叫一声,又听得“哐当”一声,刀与鸡齐坠于地。“怎么回事?”妻问。再看我那白如削葱根之手指,鲜血如泉涌出。“你为何不抓紧?”我有些愤愤然。妻不知如何是好,无言以对,“这——你看!”原来那瘟鸡竟然大难不死,正歪着脖子,屁股一扭一扭地走——像时装模特。说时迟,那时快,亦顾不得手上之伤口,忙去抓鸡,不料,没抓住,只抓到一把鸡毛。那鸡便扑扑地满屋子里似雄鹰展翅高飞,一时间,又是鸡毛,又是鸡血,满屋飘洒,亦忙煞我这位杀鸡大将军与其夫人。顷刻之间,新房变成战场,白衬衣成花衣裳。一场轰轰烈烈的人鸡大战打响,最后,当然是“人定胜鸡”——本将军把那鸡捉拿归案。“快找动脉!”妻大叫。一时气极,加之报仇心切,本将军手起刀落,但见那鸡头早已落地。“哪有如此杀鸡的!”妻有些不满。“异曲同工,异曲同工!”本将军自嘲道。
接下来则是烫鸡拔毛,这一工序倒是正常,且不多叙。
只是在开肠剖肚之后,发觉那鸡腹内有两枚白色卵形家什。“何物?”妻问。我不容置疑地说:“鸡之蛋也。”“此鸡为公鸡,何蛋之有?”“有蛋者必为母鸡!”于是二人为公鸡、母鸡发生舌战。邻居白姐闻声走来,问:“为何事争吵?”我等各自道来理由,但听其为之裁判。白姐胡卢一笑,说:“呆子,此乃公鸡!”我理直气壮问:“然而,那两件家什是何物?”“蛋蛋。”“看,蛋者鸡蛋也,有蛋即母鸡!”我胸有成竹地反驳。“此蛋非彼蛋,此蛋学名叫‘睾’——什么?”妻在一旁低语道:“睾丸。”说完两颊通红。“睾丸?”本将军仍有些将信将疑,但却懂得有睾丸乃为雄性。随即质问妻:“你如何懂得此乃睾丸?”“这,这——”妻面红耳赤,无语对答,尴尬万分。
一次杀鸡,两回现眼。于是本将军不再多言多语,只是埋头工作。把鸡洗净后,暗想,定要做一锅香喷喷之清炖鸡,以弥补丢失之脸面。少时,一锅清炖鸡端上饭桌,清香扑鼻。本将军颇为得意,“啊,酝酿胃液吧,多么香的鸡汤啊!我的美人。”妻舀了一勺,喝了。“如何?”我怯怯地问。妻幽默地道:“一个字——真香!”终于,本将军有了扬眉吐气之时。于是,本将军慷慨地把鸡腿撕下,递给娇妻,自己则从汤内捞出一团肉糊糊之物,塞进嘴里,只听“嘎嘣”一声,“何物?”吐出一看,原来是一包玉米粒!“怎么回事?”我问。“定是鸡素子!”妻子肯定地说。“何为鸡素子?”“即鸡之胃也!”哇——本将军“现场直播”矣。妻笑倒在地。
那一夜,竟无心“恋战”。
事隔多年,妻一提起此事,我便顿时觉得矮人三分,无颜以对江东父老。亦深知:大丈夫亦不可不懂装懂,即使在妻子面前。
《工矿报》200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