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内容取自《玄怪录》
张质是猗氏县人。在唐德宗贞元年间,他通过明经考试入仕,被任命为亳州临涣县的县尉。到任一个多月后的一天傍晚,他看见几个人拿着公文来找他,他的仆人也在台阶下牵着马等候。于是,张质骑上马跟随这些人出了县衙门。刚走出没多远,天色已近黄昏,县衙的官吏们还坐在门边,却没有人起身。张质生气地说:“只是州里暂时传唤,我的官职并未立即被废除,你们这些官吏怎么敢如此无礼!”但那些人根本不理会他。
张质被带出几十里后,来到一片柏树林。使者说:“到这里应该下马了。”于是张质下马步行,大约走了一百多步,进入了一个城池,正北方向有一座高大的府门,门额上题着“地府”二字。进入府中,经过西边的一扇门,门上写着“推院”。里面官吏士兵很多,门人通报说:“临涣尉张质到了。”于是张质被带入。
他见到一位胡须漂亮、身穿红色官服的人坐在官案前,责备他说:“做官本应秉公处理事务,你为何歪曲事实,断案不公,致使无辜之人枉死?”张质被揪倒在地,大叫道:“我刚上任一个多月,从未审理过案件。”那人又说:“案卷记录清楚,原告人就在附近,府里命令追查此事,你竟敢狡辩欺骗。”说着便给张质戴上了枷锁。
张质又说:“既然原告人就在附近,请让我与他相见。”那人便下令召来原告人。只见一个瞎了一只眼的老人从西边房间出来,他快速看了张质一眼说:“这个人年纪轻轻,不是判我案子的人。”于是判官命令去档案库核查,发现有两个名叫张质的人,其中一个是猗氏县人,现任临涣尉;另一个是江陵人,已在贞元十七年四月二十一日卸任临涣尉之职。
进一步核查诉状和被冤枉的情况后,又发文到亳州查询当年三月临涣县尉的姓名及上任、离职时间。得知当年三月临涣县尉是江陵人张质,年五十一岁,于贞元十一年四月十一日上任,十七年四月二十一日离职。而猗氏县的张质则年四十七岁。核查清楚后,判官说:“因两人姓名相同,未能仔细审查就错发公文,追扰了无辜之人,此事若被上司知晓,岂能轻易了结。现决定改追真正的当事人,而这位张尉则准许返回原职。”
那些拿着公文的人又带着张质返回,途中他仿佛行走在高山上,突然坠落到岩石下,随即如梦初醒。发现自己正趴在马背上,在柏树林中,衣服被雨水打湿,背痛难忍,无法自行起身。他不知道自己在哪里,隐约听到樵夫的歌声,知道附近有人,便大声呼救。樵夫们闻声赶来查看,惊讶地说:“县里丢了县尉和马,这不就是吗?”他们纷纷上前询问,张质却因惊吓过度无法回答。樵夫们将他扶起身来,骑马送回县衙。那片柏树林距离县衙三十里远,官吏们得知后大喜过望,纷纷出来迎接。
原来张质的马被鬼魅所取走,仆人并不知道。当张质骑马出门时,虽然门吏们环坐门边,但因被鬼魅所隐蔽,所以没人看见他出门。不久后,家童找不到张质便询问邻居和同僚,都说没见到他。到马厩一看马也不见了而仆人却毫无察觉。向门吏打听也无人看见他出门。县令对此感到困惑并怀疑是张质初到任时过于严厉招致了吏员的怨恨而被杀害。于是当晚值班的门吏和当宿的官吏都被囚禁起来。大家寻找张质已经七天了都没有结果。张质回来后休息了几天才能开口说话但精神却大不如前。
到了元和六年张质在彭城担任县尉时遇到了一位名叫李生的县令。李生对他的精神恍惚感到惊讶,便用奇闻异事来开导他。于是张质便详细讲述了自己的这段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