懒员工钻公司制度的“空子”,是一件最头疼的事情。有时候日常工作简直充满了跟某些懒员工的斗智斗勇。
单单就拿请假来说,“病假条造假”就是一件很头痛的问题。按《条例》规定,员工休病假是要支付病假工资的,有了医疗机构开具的诊断书加病假条,可以少扣很多工资。甚至有的诊所都有专门开“假疾病诊断书”,只要十几块钱,即便身体没问题,诊所也能在没有经过医师亲自诊查的情况下,开出你想要的“疾病诊断书”。于是,总有一些懒员工,你上有政策的时候他会下有对策。
对于造假,我们深恶痛绝,但是过度的“严防死守”却也不行,那样又会让真正有需要的员工失去了便利。这几年,不断的调整,还是有了些效果。
1、明确审批权限和流程:制定了明确的请假流程,除了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其他所有休假都必须经过申请和审批。不同的假期类型、假期长短及申请人的级别,都有相应的审批权限和流程。病假可以请,但是假条必须交。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的,让员工说明情况,并在后续按时补上书面请假手续。现在使用了钉钉审批,连补这事儿都不存在了,全部提前或当天提交。如因特殊情况而前期请假手续及证明不全的,应在期满康复后及时提供相关手续及证明。
2、2018年的新《劳动法》就规定了6种无效病假:
A、病假证明来源不明:如果仅有一张病假证明,而没有挂号单、病历记录、医疗费发票、检查单等一系列证明。或是提供的病假单、病历本系手写,并无该医院或医师的任何印章,且不能提供其于该日至该院挂号就诊的相关单据,就不能形成完整就诊记录。也就是说,来源不明的“证明”无法证明员工患病就诊的事实,“病假”具有明显的欺诈性。当然,这是法律规定。如果你所在的公司比较人性化的话,也可以只要求病假证明就可以了。其实,相对人性化的公司,偷懒的员工也少。
B、医生违规或越权开具病假证明:作为医疗机构以及专业的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需要符合他们相应的流程以及基本要求。如果说员工提供就诊记录显示的就诊科室与《诊断证明书》显示的科室不一致,而医师却为同一人,那这种情况明显不符合常理。
C、病假期间员工外出旅游:病假本来设置目的在于因病休息,但明明应该休息的“病人”却在外旅游,那肯定是说不过去的。这时员工已经违反诚实守信原则。就算公司以此为由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也是合情合理。
D、以患病为由不提供病假证明:公司有相应病假请假制度,作为员工都应严格执行和遵守,拒不提供病假证明的行为,是在对抗用人单位的管理,公司可以依照相应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E、由他人代开的病假证明:有的员工不在本地就诊,由他人代开病假单的情况,单位应该核实该期间员工在外地的证明。如有虚假成分,依然是无效病假。
F、病假证明有被涂改痕迹:现在很多医院的病历和病假证明已是机打,不太可能会出现修改的情况;如果在手写病历和病假证明的情况下出现有明显涂改的情况,致病假证明病假期间与病历不符,医院又未出具证明称涂改为其所为,那病假无效。
3、这些方法可规避虚假病假
A、让员工在“指定医院”就诊,并且指定多家医院。比如说我现在所在的这公司就是指定必须具有社保资质的医院才可以。一般可以核报社保的都是经过各种审批的,一般情况下都不会随便开证明。而且范围很广,不会被员工投诉说不方便看病。
B、对请病假的员工进行探望,这样既体现了对员工的关爱之情,客观上也起到了对员工病假的某种监督作用。
C、还可以合理审查病假单真实性:要求员工补充提交挂号凭证、病历、检查报告、医疗费单据等附属材料,以便对病假真实性进行形式上的系统审查;(最好事先在《员工手册》上约定,员工应当提交该类材料,否则将会有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