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是什么?是拥有豪车,还是幸福的家人?
每个人定义不同,对于杨绛来说,幸福就是执子之手,于子偕老。
在清华古月堂,经钱钟书的表哥引荐,两人初次见面,两人就一见钟情。
至此,两人一直保持书信往来,分享彼此的喜怒哀乐,更多的是读书带来的快乐。
由于感情升温,在1935年钱钟书公费海外求学,在读清华研究生的杨绛该怎么选择呢?
是继续完成清华研究生学业?还是和钱钟书共赴英伦?
一边是实实在在的稳定,一边是钱途渺茫的人生。
杨绛信任钱钟书,结婚,毅然休学,陪同钱钟书去牛津大学求学。
好事多磨,钱钟书顺利地进入牛津大学学习。可杨绛选择的文学科目竟然满额了。
没有书可以读,没有实实在在的文凭,她放弃了吗?
没有,她开始窝在牛津大学图书馆,旁听外国文学,她酷爱读书,有时甚至坐车到市图书馆读书。
在生活上,他们也不是一帆风顺。
钱钟书虽然文学造诣高,可是生活上却逊色不少。他走路不小心被绊倒,牙齿掉了半颗,留了不少血。
初到英国,没有家人的帮助,他们只得自己想办法找医生拔了剩下的半颗牙齿,重新镶嵌一颗新牙。
至此,有了血的教训,钱钟书走路小心谨慎了。
钱钟书一直很瘦,吃了几次西餐后,开始食不下咽。
这可急坏了杨绛,她开始搬家,开始自己亲手学做红烧肉。
一切从懵懵懂懂到自如应对生活小事,杨绛不劳烦钱钟书,生活也逐渐地好了起来。
对于杨绛来说,幸福就是两人可以一起从容面对未知的生活小事;幸福就是一起阅读文学书籍。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