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的逻辑》读书笔记九

第八章论科学素养与理科教学

一、科学素养与理科教学

(一)何为“科学素养”

就是借助普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理科教学,所应当培育的公民素质。包含六个范畴:概念性知识、科学的理智、科学的伦理、科学与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与技术。

(二)理科课程改革运动早期的科学素养论

理科教学改革的最重要的三点理由:培养科学家的需要,培养有为的政治领袖的需要,培养新型公民的需要。

(三)理科课程改革运动的展开与科学素养内涵的变化

科学家所用的方法,科学进步的手段与科学发达的条件,作为国民的科学家的作用于科学家的个性,科学进步与社会的、经济的、技术的、心理的要素的相互作用,正确易懂的记录、不断改进的仪器及信息交换的重要性。

(四)科学素养的特点与理科教学

现代科学素养观有如下三个视点:(1)学习科学知识---掌握和发展概念性知识、理论知识;(2)学习关于科学的知识—理解科学的性质和各种方法,尊重科学的历史与发展,认识科学、技术、社会与环境之间的复杂的交互作用;(3)实践科学—结合科学探究与问题解决的专业见解,展开科学探究活动。

二、理科课程构成:分科与综合

(一)从分科理科课程到综合理科课程

(二)学问中心课程的局限性:过分偏重智育—偏重学术性,教学内容缺乏社会适切性,忽略学生的发展阶段,实验的非指示性。

(三)综合理科课程的必要性

1.培育具备社会适应性的公民

2.强调普通教育中的理科教学

3.自然科学的科际性。

4.自然本身的综合性。

(四)综合理科的类型与特点

五类综合理科课程:

1.概念体系中心综合理科课程

2.探究过程中心综合理科课程

3.环境科学中心综合理科课程

4.应用科学中心综合理科课程

5.主题中心综合理科课程

共同特征:1)强调在普通教育中的作用;2)以综合的主体与话题、概念为中心组织内容;3)避免内容的重复;4)不受既有教材领域的束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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