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三十一章
夫为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为上。胜而不美,而美之者,是乐杀人。夫乐杀人者,则不可以得志于天下矣。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偏将军居左,上将军居右。言以丧礼处之。杀人之众,以悲哀莅之。战胜以丧礼处之。
【注解】
但凡是用于杀戮的兵器,并非吉祥的器物,连鬼神都会厌恶它,有“道”的人会主动远离更不会去使用它。
君子通常居于左侧以左为贵,而用兵的人则以右为贵,也就是说有“道”的人主张“生”,而用兵的人主张“杀”。兵器是不吉祥的器具,并非君子所用的器具,如果一定要使用,也一定是不得已才会用它;而不得已使用的时候,也是以宁静安适为上,适可而止。君子使用武器即使获得胜利,也不是一件值得夸耀的事情;如果是以使用兵器获得胜利为荣,那就是喜欢杀戮的人。那些喜欢杀人的人,是不可能实现自己统治的愿望的。
吉祥的事情以左为上,而凶丧的事情以右为上。偏将军身居左侧,而上将军身居右侧,这说明行军打仗就是以丧礼的仪式进行的。杀了太多的人,要为此感到悲伤,以祭奠死者;战斗即使取得了胜利,也应该像操办丧礼一样为之难过。
兵器是凶器,站争是带来灾难的,所以行“道”的人应该恬淡虚静,即使是拿起兵器进行自卫,也是不得已的事情。而一旦出兵打仗,一切都是悲哀的,所以要以丧礼的形式对待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