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有两年时间没有好好逛逛街好好买两件自己喜欢的衣服穿了,有了葫芦后逛街都得把他带着,然后以最快的速度买必须要买的东西,有了他以后,衣服都要买深色,因为太容易被他搞脏了,今天难得有时间随意逛了逛,居然买到了自己还比较喜欢的衣服,这两年为了方便几乎都穿宽松深色的运动装,真的毫无美感,今天买的衣服终于让我觉得似乎时尚了一点,似乎有一点回到了前几年的时光,爱自己,从每天出门穿着自己喜欢的衣服出门开始,穿着舒适得体,人也会自信大方很多。
日更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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