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大学的时候,认识一个挺博学的哥们,姑且称之为朋友A吧。
朋友A性别男,爱好书和酒。此人无书不读,对于酒,更是开心不开心都会喝几口,也是从他这里,我第一次听到“想喝酒了”这个词。
他从来不会与人争辩。即便听到对方的言论多么可笑,他也只是淡然处之。最让他感觉不舒服的有两件事,一是辩论,一是课堂讨论。关于辩论,他说,如今再无真正的辩者。关于课堂讨论,他更是痛心疾首,说那只是瞎扯淡,一群听不懂对方在说些什么的群聊,最是浪费时间。
我问:那你读那么多书干嘛?养虫吗?
他答:明智。
我说:也没看出来啊。遇到别人所谈论不合你意时,你随时飘然而去,留众人一脸惊愕;凡是遇到合意者,又是大侃特侃,像个疯子;也没看出来你多明智啊!
他答:俗。
后来,大学毕业,我工作,他读研。偶尔相约,聊聊近况,突然发现他的研究僧生活也是风生水起。兴之所至,问其原由。
他说:金麟岂是池中物,一遇风云便幻龙啊。
我笑:说人话。
他说:把人去掉,就是答案了。
酒至半酣,兴尽将归,他说:兄弟,要说话。不说,我怎么知道你读了这么多书呢?即便怀才如同怀孕,总得分娩吧?
我笑:坑灰未冷山东乱,刘项原来不读书啊。
#还记得有个老头说:每只狗都应该叫,用上帝给它的声音#
下次有机会不妨试试:Hey,哥们,我有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