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年前,有个同学暑假跑到我那里跟我挤宿舍,可是当天我们就闹得不太愉快。
我们先去喝酒吃烤串,一群人玩得火热,绿色瓶子互相敲得乒乓响,可不知道怎么的就谈到了自私这个话题。
我表达了我的观点,人自然该有自私的权力,而且不该有任何人强制要求他人去自损以利人。
同学跳出来反对,他一向大局宽阔,自然看不惯我这样的鼠辈。
天性不爱争执,于是打了哈哈,把问题混了过去,继续吃肉喝酒。
可当天晚上就发生了一件事。
在睡前他拿走了我我唯一一台小电扇跳上了宿舍的一架铁床,在基本没做太多商量的前提下。
那是三伏的夏,整个晚上我躺在床上忍着酷热难眠。
其实我倒也不觉得他干得太坏,本来是我这个做主人的不曾尽职,只是一个主张做人要无私的行为并不能和语言完全一致。
那时候,在无眠里,隔着一条走道,遥闻邻床风扇小马达的轰鸣,我只是觉得整个空气里弥漫着讽刺的气氛。
从这件事上,我得到了两个结论:
一是千万不要轻易把别人引入生活,这事太难,犹如登天。能一起喝酒打牌是一回事,跟能一起分宽带用电扇是另一回事,完全没有关联。
二是一个人说的话很多时候当不得真的,为了避免自相矛盾,在宏大的问题上,一个人还是避免做更多的保证。
是的,我想谈的是自私。
这些年来我的信念越加坚定,自私是理所应当的自然,而且一个好的社会,每一个而不至于冒犯他人的自私的权利理应得到保护。
宋朝的时候,苏轼跟章惇去爬山,遇到险路,苏轼逡巡不敢向前,章惇就胆大些跑了过去。于是苏轼感叹:章惇能杀人。
苏轼的逻辑是,一个不惜己命的人,自然不会去顾忌他人的死活。
当然,勇敢自然与自私是两回事,这话也很可能苏轼用来掩饰自己胆怯的托词,但不幸就言中,在后来北宋的党争,章惇做事就有些心狠手辣。
举出这么一个例子,只是想说,一个不自私的人,大约不大可能去爱惜他人。
这个例子逻辑上有漏洞,可是就这么蒙混过关吧。
反正,自私是一件无需羞愧的事。
很多时候,社会教我们去无私,然而未见得就有太好的效果,至少中国在无私的那些年,并不见得有太多的活力。
这不是什么新谈,亚当斯密经济学名著的《国富论》就指出利己是个人从事经济活动的动力,现代经济社会的动力本来就在于一个个这么自私的人。
当然,自私谈得太多,人就不那么相信无私。
去年的冬日,我走出公司,看见一个少年搀着一个醉酒的男人,少年在附近的餐馆做服务员。他走到这块,遇到这个家伙不省人事,少年赚得不多——不知道iPhone6的手机解锁,可他告诉我醉鬼的提包全是钱。
一番折腾以后,我们跟醉汉的同事联系下,而且居然被要了手机号。
只是,从此没有音信。
那个醉酒的人,有残存的意识,还是在提防保护着手机。
自然,我不因此觉得这个世界的坏,自私有什么坏,我只是振奋,这个世界上真有这样愿意助人的少年。
只读了中专,出来打工的一个少年。
有时候恶看多了就不那么信善,自私听得就不大相信无私这么回事,比如这几年,很多人编出来段子证明雷锋的装模做样。可,毕竟是以一个己就能度尽天下的人,结果应该不那么靠谱。
总结一下观点,我主张人有自私权利,也从不准备去做无私的人,也不觉得社会教人无私是一件天大的好事。
可,也对那些愿意无私的人表示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