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人之恶毋太严,要思其堪受;教人以善毋过高,当使其可从。意思就是讲指责别人的过错时不要太刻薄,要考虑到对方是否能承受;教人为善不要期望过高,要考虑别人是否能够做到。
我们往往以爱的名义,或者是从对别人好的角度,一厢情愿地做自己认为无比合适和无比正确的事情。对于我们的孩子,或者我们指导的学生,往往站在我们自己想象的角度出发,给他们提出不切实际的目标要求,对他(她)们抱有不现实的期望。这非但没有任何好处,往往还造成拔苗助长,极大地害了他们,最终也让我们自己满是悔恨,背负沉重的心灵十字架。爱之深,恨之切。我们太希望子女成才,太希望学生出类拔萃,所以当他们犯错误的时候,我们会不注意自己的方式方法,用主观色彩浓厚的指责代替了相对客观公正的批评,往往声色俱厉地指责他们的小过,让他们不堪忍受。物极必反,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真乃至理名言。指责太多,会使被指责的人在语言暴力下丧失自我与自信;指责太过,会使被指责的人产生反抗叛逆,今后你无论说什么,他都会条件反射式地选择抵触、反抗,为人父母也好,为人师表也罢,遇到叛逆心理的孩子或者学生,那真的是太伤脑筋了,真的是煎熬折磨呀。只有不是的先生,没有不是的学生。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原生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学校里的老师,传道授业解惑,教书育人,立德树人,如果因为自己的错误心理和不当言行,把好好的孩子逼成了叛逆少年,真的是罪莫大焉!
我们要深切地知道下面的道理:批评不等于指责,说别人的过错还是要口下留情,每个人心里都有自己能承受的底线,一旦被迫超过,则后果不堪设想。不管对方和你是什么关系,都不要打着爱的名义,给对方加上太多的期望,没有谁喜欢一直活在别人的期望中,期望过多,就是压力。无论是我们的居心是多么美好,但是这个世界上还是更喜欢美好的事物结果。如果我们以爱的名义,或者以出发点是好的为借口,去苛求别人,去苛责别人,丝毫不顾及别人的感受和承受力;自以为是地对别人提出难以企及的希望和目标,陷人于疲于奔命之中,让别人因做不到而陷入绝望,内心崩溃,这与谋财害命并无二致。为人父母者,为人师表者,于此所宜深慎!切勿相爱相杀,好心做坏事,让亲者痛仇者快,害人害己,悔恨不已,抱憾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