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才了解一些创作文章的平台,自高中毕业后,很少有规律性地强迫自己写作创作了。从一些生活的角度来说,强迫自己写作是一个了解自己想法的必要过程,或片断,或赤裸。
希望当自己有奇特的想法时,能够慢慢书写下来,不为世人所知,也为自己所留。在这个平台,这类平台的人是幸福的,能保持自己的角度看世界,又能好好地生活。要知道,社会中的人们往往因繁碎的小事,因当下而看似重要的大事,会无法记下自己看世界的独特视角、记下一闪而过的计划、甚至无从记下埋藏已久的鸿鹄之志。
平台中的人某个位置又是局限的,世俗的热度、社会焦点、现有视野的素材等等,若是将写作的压力全然放置于平台之上,压力释放创造力,却也会拘束于浮夸处。于他,无错,我也曾全身心地投入创作,这不失为一种艺术。
呃......说多了,“我”是观点,是无形的,人类的任何智慧结晶本身就不属于我。但是,知识版权还是要尊重的,只不过它在我的世界,叫做观点挖掘合同保护法。
简书于我,一片谈吐天地,的的确确,现实生活中同事、客户所没有时间兴趣听我们的内心一隅,都可以搬到这里,酣畅淋漓一番,证明自己来过世界。我于简书,一位默默的挖掘者。日后,不同角度的细节望可以描述得更详尽些,氛围的渲染尽可短些。
和大家一样的希望是读书的时间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