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育苗:孔乙己的确已死
一碗酒下肚,我这残废的身子终于暖了些。“孔乙己,这回你又偷了谁家的东西啊?”掌柜我还在取笑我,只是这一次,我不想议些什么了,什么都不想争辨,反正我说了,他们也不信。将碗递给那个伙计,我只能狼狈地用手走出咸亨酒店,秋风无情抽打在我的躯体上,身后,他们的笑声还在。
终于,无次数倒在地上又爬起来的我回到了家,其实这也不算家。这间久没人住的房子,在地上铺了草,就可以当床。天很黑了,幸好我前些天顺了两根半截蜡烛,还没用完,点上一根,这才松口气。倚在墙边,看风送残叶至脚边,自觉大限将至矣,人生兮行至陌路,呜呼哀哉!
“爹,娘,你们不是说,只要我上学堂识些字,这辈子就无忧了吗?”回望我这一生,都在遵从父母之命,为科举卖命,图的是什么?不就是吃饱穿暖吗?到头来,竟连半个秀才都没捞到……都不重要了,我想把那烛光拨亮一些,让那些冰冷的黑暗,蚕食我再慢一点,可我一伸手,就被那血盆大口吓退了回来——丁举人家的板子断了我的腿,也断了我所有的念想。那半截蜡烛的光,太微弱了,周遭的世界,太暗了!我怕了……
怕是熬不过去了,手冻僵了,我也感觉不到四肢的存在,就连那些“之乎者也”,也正在一点点从我脑子里剥离出去。大风起兮云飞扬,壮士一去兮不复返。我这一生,当真是赤条条而来又赤条条而去了!但我没有做错什么啊,君子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此乃寻常事,他们竟如此笑我,读书人的事,他们懂么。要不是这世道不公,我运气不好,定能考个状元出来。要是考上状元,我一定天天换长衫且不带重样,到咸亨酒店,仰头踱步进到里间,刁难耍横,看他还敢声张不——我,孔乙己,可是状元老爷!
烛光在一点点暗淡,屋外风疾,我听到了报录的马蹄声正哒哒靠近,可我真的累了,还他那些之乎者也吧,先容我安然长眠!
李举民:孔乙己命续善良
我一直以为孔乙已死了。因为很长一段时间没来了,其实我错了,孔乙已不但没死,而且还有了正式营生。
且说那天,他喝完酒,在众人的哄笑声中坐着用手慢慢走了出去,行至巷子深处,正见一个哇哇大哭的小孩子,便上前去问道:“顽童,你因何哭闹?”小孩没有理他,他叹着气道:“唉,善哉,善哉。”就知趣地准备离开。
“喂,老头,你能带我回家吗?”孔乙己费力转过身,看这小子,和之前那群围着讨要茴香豆的有些不同,便答应了。一路上,都是孔乙已在和小孩搭讪,他甚至无比庆幸自己被打折了腿,可以不必弯着腰去讨好孩子。至于他说的“惟有读书高”“书中自有黄金屋,颜如玉”等,孩子估计是一句也没有听进去,都没怎么搭理他。等到了一处高门大宅,孩子才站定说了句:“我到了!”
孔乙己吃力地抬起来头,见门楣上几个镏金大字,赫然显示“李府”。突然门里冲出一个人,飞一般地跑到小孩子跟前,拉住孩子上下打量,口中还不断念叨:“少爷呀,你可算睐回来了,老爷可着急死了!”孔乙己见孩子回家有人心疼,唏嘘之后,落寞转身准备离开,却被闻讯赶来的一个老爷叫住:“别着急走,等腿养好了再说,算是我给你的酬谢了!”
数月之后,孔乙己复出,用李老爷给的银两,开了一家“乙己酒馆”,据说生意比咸亨酒店还火。那天路过,见正在招收伙计,粉板上上的招聘条件竟是:茴香豆的“茴”字的四种写法。
柯尊旭:逆天而行改命运
在一座破庙中,一个被打断了双腿的中年男人蜷缩在一个角落,庙实在太破,就连此刻的小雨也遮不住。秋天的雨如雪一般冰冷,寒意里裹挟着秋风,在男子的破夹袄里横冲直撞,肆意妄为,他那单薄且受伤的身体抑制不住地颤抖着……
没错,那男人便是孔乙己,面对身体的重创与丁举人的羞辱后,他断肢处的疼痛,就算是咬紧牙关都难以忍受,可心里的那些伤痛啊,根本来不及愈合,那些笑声,就像锋利的刀,在众目睽睽之下,把他的痛楚、伤口,一刀一刀凌迟,早已是血肉模糊。
终于,在那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孔乙已做了一个决定,一个改变他命运的决定。他决心要改变自己,用尽最后一丝力气, 爬到街上,开始乞讨。这一次,不为喝酒,不为吃豆,只为生存。日复一日,孔乙己见识到人间的冷暖,看透了世态的炎凉。
后来,他又重新开始帮人抄书,渐渐地,他因字迹工整受到了人们的赞赏。他的生活开始有了一丝起色,那个靠偷他人笔墨喝酒的孔乙己已不再,这街上,多了一个一个靠自身手艺吃饭的孔乙己。几年来,他攒了些钱,又决定开一家抄书铺。 生意越做越大,还收起了学徒。
又是一个秋风渐凉时,门外阳光明媚,孔乙己早早关了铺子,决定出去走走。“去咸亨酒店喝一杯吧!”他被人群中的一个声音牵引着,没多久就来到这个曾让他无数次受伤的地方。
“温一壶酒,送里间吧!”这中气十足的声音,让店外的短衣帮们不由地怔了一下,“么不是孔乙己?”可眼前这位,长衫整洁,腰间鼓鼓的,看那钱袋子,还是有碎银几两的!
“来——了!客官,您里面请!”唱喏完毕,抬头一看,原来是孔乙己——他,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