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目标不是为了善而善,而是为了寻求幸福。
我们只有在选择幸福时才会不再计较其他,为了幸福而幸福;而我们选择荣誉、快乐、智慧……是因为我们相信,通过它们我们可以获得幸福。
将幸福称为至高的善其实是不言自明的;真正需要的是对幸福本质以及如何实现幸福给出一个更加清晰的阐述。
人出类拔萃的才智是他的思维能力,正是依靠这一能力,人才超越了其他物种并统治它们;这一能力的增长为他带来至高无上的权威,因而,我们可以假设,思维能力的发展也能使他满足和获得幸福。
幸福的主要条件便是理性的生命——专属于人类的荣誉和力量。
美德,或者不如说是卓越,依靠的是清晰的判断、自我的控制、平衡的欲望和手段的巧妙;它既不是头脑简单之品质,也非单纯愿望的结果,而是充分发展了的人凭经验获得大成就。
品格可以分为三类,每一类的第一等和最后一等都是极端和邪恶,而中间一类则是美德或优越性。
介于懦夫和鲁莽之间的是勇敢;介于吝啬和浪费之间的是慷慨;介于懒惰和贪婪之间的是进取;介于乖戾与滑稽之间的是幽默;介于争吵与谄媚之间的是友谊——介于哈姆雷特的优柔寡断与堂.吉诃德的鲁莽动之间便是自我控制。
优越性不是一个动作而是一个习惯:“人之善是灵魂在充实人生、实现卓越过程中的工作……。”
青年人容易走极端:“年轻时犯错误总是由于超过限度或过分夸张了。”
虚伪总是怨言太多,而谦卑又总是周旋在自负的边缘。
激情本身不是罪恶,而是罪恶或美德的原材料,决定因素是它的使用是过量或失衡的,还是恰当和相互协调的。
对实现幸福而言,最高尚的外界帮助莫过于友谊。确实,友谊对幸福之人比对不幸福之人更重要,因为幸福感因得到分享而加倍。
朋友是寄居在两个身体里的同一个灵魂。
良好的友谊需要持久的,而不是一朝一夕的激情;这要求性格的稳定,变幻无常的性格往往使友谊如万花筒一般,昙花一现后便消失不见。
只有当我们追求或捕获真理时感受到的才是幸福。
智慧的活动……不在乎任何除自身以外的目的,而在乎自它内部产生的一种愉悦,从而激励它继续如此行动下去……。
(ZXDGS 69——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