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称“两司马”之一的司马迁写了纪传体的《史记》,从黄帝起篇至汉武帝元狩元年(前122年),前后三千多年,百三十篇,五十多万字,成经久不衰之经典。
另一个司马光写了编年体的《资治通鉴》,自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前403年)写到后周世宗显德六年(959年),跨度1362年,二百九十四卷,三百多万字,被赞为“天地一大文”。
司马迁《史记》从黄帝作为开篇,是他认为“维昔黄帝,法天则地”——这是文明的起源。而司马光从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前403年)写起,且作为“周纪一”,又是为何呢?
不得不说,他自己讲到的“鉴前世之兴衰,考当今之得失,嘉善矜恶,取是舍非”,应当是其写这部书的最高目的了。
司马光出生于天禧三年(1019年)。此时,五代十国的动荡割据局面刚被终结几十年。
尽管北宋建国后,经济迅速恢复,文化日渐繁荣,但当初的山河破碎、民不聊生的惨痛场面,并没有很快从人们的记忆中消失。凡有大志的知识分子皆怀报国之心,亦极为珍惜同意安定的社会局面。
司马光的父亲曾长期担任主管皇家藏书阁的“三司副使”。这使司马光从小就有条件更多接触到常人所见不到的前朝史籍、档案等文献资料,于是,应当有更强烈的“以史为鉴”的愿望。
谭伯牛在《盛世偏多文字狱》里说:“通史之作用,在于总结。旧式通史,所欲总结者不外两端:一曰‘理乱兴亡’,一曰‘典章制度’。新式通史,所欲总结者,则以社会形态、生活方式、经济发展为要。汉代,甫自封建制一变而为郡县制,在政治、经济、文化层面与前代截然不同,故需要一部通史来作个总结。于是,司马迁撰《史记》,作个总结。宋代,直接隋唐,远绍秦汉,政治、经济虽不脱中央集权制度(亦即郡县制的自然发展)的矩范,但是,立法更完备,运作更缜密,发展更迅速,迥异于中古之中国,以故,钱穆说:‘中国的近代史,自宋代即开始了。’于是,司马光撰《资治通鉴》,作个总结。民国肇造,标示两千年帝制一朝崩坍,四万万人民其命维新,且不论新瓶旧酒、乱紫夺朱的遗憾,经验教训仍需总结,于是,数十年间,作者蜂起,通史之作盛于前代,其中佼佼者,则有邓之诚、吕思勉、钱穆、张荫麟、范文澜诸人。”北宋兴起了讲史、研史的热潮,但由此也真伪难辨、鱼龙混杂,司马光写此书,是为了廓清伪杂、以正视听。
或许,司马光的确有此意。不过这一定不是其最主要的目的。这从他完成了此书前八卷(周纪和秦纪)后,便忙不迭地以《通志》为名,奏呈宋英宗。
当然,英宗对《通志》颇为欣赏,命设书局续修。待神宗继位,更是重视,不但擢升司马光为翰林学士,还称此书“鉴于往事,有资于治”,将书名定为《资治通鉴》。
说到“鉴于往事,有资于治”,就可以说到司马光从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前403年)起笔的“考量”了。
《资治通鉴・周纪一》开篇便是“威烈王二十三年初命晋大夫魏斯、赵籍、韩虔为诸侯。”
“周纪”历史仅此一句,下面便是司马光很长的一段“史论”——“臣光曰”。
臣光“曰”什么呢,他长篇累牍反复论证的意思是——天子的根本职责,是维护“礼教”;维护礼教的核心是区分地位;区分地位最重要的是匡正名分——总之,要君臣有别。
他正反举例、引经据典、反复论证,天子做不到上述的根本职责就会导致天下大乱;诸侯、臣子不懂得尊崇天子、本分守名,无异于叛逆之臣。
他认为,更应该“担责”的是周威烈王,其给了晋国三大夫诸侯的地位和名分,就令周朝先王的礼教丧失殆尽了。“今晋大夫暴蔑其君,剖分晋国,天子既不能讨,又宠秩之,使列于诸侯,是区区之名分复不能守而并弃之也。”“今请于天子而天子许之,是受天子之命而为诸侯也,谁得而讨之!故三晋之列于诸侯,非三晋之坏礼,乃天子自坏之也。”
他感慨说:“呜呼!君臣之礼既坏矣,则天下以智力相雄长,遂使圣贤之后为诸侯者,社稷无不泯绝,生民之类糜灭几尽,岂不哀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