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日习作)自行与共享

自行与共享

自山溪之间来至平原,已生活了三年余。仍不习于举目空阔、四野无垠的视觉感受,以至于连似乎天生的跋涉之能都褪尽了光辉,往往疲于瞬间不知所向的空隙,以及过于舒适却又不知所终的坦途。

于是需要寻找一种方便且廉价的代步工具。

买车。

这听上去好像有种要立刻实现大多数男同志们前半生追求之一半的土豪感觉,即使仅仅是写出这两个字于如此公开的阅读环境之下,也能明显感知到一种从0与1中传来的恶意的目光。然而,在八十一个宋体汉字的废话之后 ,只有一个旅居平原的寒酸文科大学生关于如何使用自己可怜的商业技巧妄图从小贩手中以二手自行车的价格买下一辆二手自行车——居然还失败了——的小小故事。

共享单车出现的很及时,很好。

算起来我骑车的历史,也并非很悠远。公交车是青少年时代的主线,不过我一直有那么一辆属于自己的车子,胜过那些个卧了轨的不幸诗人。“我确实有一辆老车,铁骨钢筋”,终究没有变成传颂万里的名句,避免了文青病的荼毒,且当得起“实事求是”这一实践论哲学命题的考验,因为这车确实是老,确实是铁骨。

万事还该从“一直”说起。论理,我的车不尽然是我的,其出身本末,应写作“祖母大人在我爹刚工作的那年给自己买的车”,这种细细读来别有深意的定义,这么算起来,我多少年坚持不懈的修车和保养,亦可以美其名曰“以兄事之”。按家里的传统——自行车,大件,没坏——就一直用着吧,故而这辆明显使用寿命超过五十年左右的钢闸二六式,自然而然成了必定会“属于我”的车。

然而我最初不打算用它,因为你可以想像整天把一辆可以充当你大哥的老车骑来骑去会给自己的良心造成多大负担……译:家住在半山腰的我,气力不足以每天在一个倾角四十度大上坡骑着一辆超过七十斤的钢车爬上百多米长。直到09年,我出行必经的公交干线上的大桥拆除改建。

余下之日,即归于寻常了,是只属于一个少年人和一辆老车的,偶尔栉风沐雨的生活。少年人不太像少年,总把捏闸保命和弃车而逃奉为圭臬;老车毕竟是老车,就像廉颇也会常常被问起还能吃几碗饭一般,有着永修不好的链盘和挡泥板。但总而言之,回忆起来很快乐,至少一切于今日看,都向着好的一侧。某时晴天车子钟于音乐,除了铃铛之外,身上所有地方都要有点响动;暮雨,少年人也不免对后现代主义美学突发兴趣,一反六十年代的陈腐气质,让停下轮子、准备进行全身运动的老车被夹在腋下带回家去。

当然,对于大多数,这都是些无趣的故事。

回到平原来。共享单车兴之也勃——我不太原意用春笋什么的来作比喻,那委实违背我的美食观,所以,一如保定府的雾霾一般!共享单车快速占据了人民整体视野的多数区域,无论是物质还是精神世界。予民以便,予人以利,予过盛的河北钢铁、塑胶产能以出路,予市政以头疼。嗯,还有无处不在的马云。

“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不以之为一种教育言,其实则是客观社会现象的反映,可以彰明,哪怕是两千年前,如果给一个城市配置超过其人口总数一半量的车子,最勤谨的劳动人民也会把这些玩意儿等同于笤帚旮瘩之伦,亦即:想扔哪就扔哪。更很有一种古韵,让人追思文景之治,仓粟积而陈不可食,钱绳封而朽不能触,而又绝胜之,以其同时促进了制造、金融、运营、管理各大行业的兴旺,解决数以千计的就业岗位。

善哉!

然而道路之侧、河梁之下,犹有仿佛蝗灾殁后,虫尸堆叠之山状的共享单车之冢。

我一个“自”行车,怎么忽然就共享了呢?

大众喜欢共享单车,实因为它是自行,迥然于普遍公共交通,我们享受牢牢把握“我是谁”、“我在做什么”和“我要去哪”这种永恒问题的怡然自慊,况且还不需要时不时问问良心用不用修车。于是乎,其道大兴,其势大盛,若山之林,如天之星。人以林茂遍周而独嗜于樵伐,以星繁习见而不惮于雾染,故知其必不以共享单车供给之广、出行之便、获利之多、业人之众而加毫厘之珍、纤芥之爱。以稀为贵而贪,以众为用而贱。这是三千年来谁也未能改变的。

强秦之王偏爱和氏之璧,邹忌之妻不见徐公之美。前者取其“世间无二”,后者谓之“于我惟一”。不需要我为修车钱锱铢必较,还用硬胎和阻碍方向判断的车筐逼得我绝不想在平原之外的任何地形上使用的车子,固然是没有让我夹在腋下、四处奔波避雨的交情的。

共享,是好的文明,它让我能以不及之身,体验很多本不应、亦不当享受的美好,管弦中的悠然,竹帛上的忠诚,歌谣传颂的慷慨,未知何所溢出之爱……很有共产主义事业的曙光。但就像私有财产的出现是必然一样。独占,一也;一,性也——造物昔年以合泥与沙之胶。老车,现在回家时,总还是要请他出来见一见太阳的,老相识,则很有一些不能了。那是共享弃我,当然,也不免为我所弃。

所以愈发要延长老车的寿命。

还好,是三枪的二六式钢骨。

“我朱孔阳,为公子裳。”

真是一种很复杂的情感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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