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题综合考查职务代理、无权代理和诉讼时效的中断,难度极大,错误率极高。
A、D项综合考查无权代理、表见代理和职务代理的区别,难度极大,很多考生百思不得其解。根据《民法典》第170条的规定,执行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的人员,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以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对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对执行其工作任务的人员职权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本题中,小王系甲公司新录用的员工,“擅自”(该关键词表明行为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承诺函的行为显然不属于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构成无权代理,该行为经甲公司追认后,方能对甲公司产生法律效力,如甲公司不追认,则仍可主张诉讼时效抗辩。故A项正确,当选;D项错误,不当选。
B项考查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的中断仅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意思是诉讼时效期间尚未起算或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无诉讼时效中断的问题。本题中,诉讼时效期间已届满,乙公司的债权系自然之债,无诉讼时效中断的问题,至多会发生事后放弃诉讼时效利益问题。故B项错误,不当选。
C项考查诉讼时效抗辩权的行使方式,关键词为“可主动”。对于诉讼时效抗辩权的行使与否,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当事人不行使的,视为放弃。法院不可以主动释明和适用,应当被动司法。故C项错误,不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