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与技能、技巧
科学与技术一般属于学术领域的范畴,策略,技术和技能、技巧一般属于个人性的方法论的范畴。
一般而言,技术是理论知识,技能或技巧是实践经验。人类的活动离不开知识和经验。
技术通常指生产或生活的某一门类所需要或具有的,即具有专业性;技能通常指个人所应当或已经掌握的,即具有个人性。
技术是知识的种类,是理论知识,对知识的学习、理解和掌握是靠脑力(主要是思维),这种能力是一种动脑能力。技能是能力的种类,是靠身体机能的反复的练习或实践才可能形成的能力,并非灵动或灵感的能力。运用知识可以形成技能,比如运用关于交通法规、信号标志和汽车结构的知识可以形成驾驶汽车的技能。
有两种技能。一种技能是动手能力,对这种技能的掌握,主要是靠反复的身体机能的练习,所运用的脑力主要是感知;比如驾驶汽车、运动的技能。这种技能是要形成所谓的“肌肉记忆”。一种技能是动脑能力,对这种技能的掌握,主要是靠反复的脑力机能的练习,所运用的脑力主要是思维;比如计算、逻辑推理、写作等。
当个人熟练地运用技术方法或机器、设备、工具,他就具备了相应的技能,这种技能主要是感知技能,这种能力主要是动手能力,如驾驶汽车的技能,如做饭的技能;当个人熟练地运用某种特定的思维方法时,他也具备了相应的技能,这种技能是思维技能,这种能力是动脑能力,如计算技能,写作技能。
对知识的学习、理解,与对动脑能力的技能的掌握或运用,都主要靠脑力,都主要是思维,但两者既有区别也有联系:前者是根据,后者是运用,比如法律条文和法庭辩论的关系。
在既有技术又有技能的领域,技术是根据,技能是运用。
技术一般限于物质领域,是改造、利用物质或者机器、设备或工具的活动;技能、技巧是人的身心能力的运用,属于能力,属于不同的范畴。如文学艺术是审美活动,文学艺术方面的能力就是技能、技巧,与技术无关。技艺是技巧性强的活动种类或能力。
技术、技能作为方法,其内容实现的效果是确定的,因为其外部条件是确定的;技巧也是方法,其内容和实现的效果就不是确定的,因为其外部条件是不确定的,如文学艺术方面的技巧。某类活动采用的技术、技能是相对固定不变的;某类活动采用的技巧不能是固定不变的,否则效果就不好,或者招致失败。
在解决问题方面,技巧以新颖、巧妙取胜;而技术或技能除新或高的外,人们会习以为常。技术具有客观性,实现的效果是确定的;技能、技巧具有主观性,实现的效果除了其本身,还取决于个人的主观运用,如营销手段、军事指挥这样的技巧。
技能的保持靠记忆知识,靠不断地、反复地练习,以保持相应的感知和思维能力;技能的提高靠不断地重复,靠熟练程度的提高。技巧的保持或提高靠灵气或灵感,靠独创的思想观念,或者靠创新或改变思想观念,也靠广泛涉猎,以提高想象力。技能、技巧的保持或提高是实践方面的。技术的提高靠研究方面的创新或改变思想观念,也靠基础科学的发展。
与人打交道的能力也属技能或技巧,只要反复练习,就能掌握和提高;不属创造或发明的能力,也无需学习知识,但需要明晰或改变观念意识,所以,情商靠后天努力也是可以掌握或提高的。
在同一领域同一专业,技能是初级阶段,技巧是高级阶段。如文学的修辞手法,声乐的“假声”。技能的效果只是模仿、重复的;当效果达到独创、巧妙、新颖的境界时,就变成了技巧,如写作技能和写作技巧。有的技能,永远也发展不成技巧,因为它的效果只能是重复性的,如汽车维修的技能;但所有的技巧都以技能为前提,如画画的技巧,表演的技巧。
机器、设备、工具或者方法的技术性是相同的,但不同的人运用的效果就有了差异,造成差异的原因是技能的熟练程度或者技巧的高明或低劣。能力的来源是知识和技能或技巧。知识就包括技术知识,是理论方面的,技能或技巧是实践经验方面的。
有的岗位或工种,技术性强,如工程师,如电工;有的岗位或工种,技能性强,如焊工,如画匠;有的岗位或工种,技巧性强,如艺术家。而有的岗位或工种,其能力属性既不是技术性也不是技能性或技巧性,而是发明、创造、研究的属性,其能力关键是想象力,而不仅是感知、思维的能力。文艺作品或文艺表演的模仿性或创造性、技能性或技巧性有时不好区分。
文艺方面的独创性和科学技术方面的创造性不同,前者可由技能发展而来,后者与技能、技巧无关,属研究能力。科学的发现和技术的发明的能力都属研究能力。
(有一种特殊的技巧:运用影响力获得成功的技巧。这种能力,比如不依靠权力而进行政治活动的能力,比如不依靠权力而管理一个企业或其它组织的能力,比如在某个区域范围内传播影响的能力。这种能力包括情商或沟通能力,又不能止于此。除了情商或沟通能力,它不是靠技能的不断提高发展而来的。这种能力不是运用权力的能力,但权力自然有肋于影响力的传播和提高。这种能力也不止于传播影响的能力,传播影响不是它的最终目的。它的成功需要靠“嗅觉”:大概是一种不同于科学假说的洞察力。它的成功也需要靠时代或机会。它的成功需要在不确定性中“嗅出”机会并抓住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