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胡适四十自述》开篇部分像是在读小说,接着以时间段线索,选取人生几个关键转折点,回顾了自己一大半人生经历。篇幅不算多,也没有过多议论,但是从一些细节里又可以感受到作者的人物”形象”,一点也没觉得枯燥。
其中提到的最早的公学中的教学组织形式有点像导生制,导生制也称“贝尔-兰卡斯特制”,学业成绩好或者高年级的学生可以在校内任教低年级的学生。胡适当时就在公学中教过英文。他在老家绩溪完成小学基础教育,去上海才开始接触中学教育换过三所中学,之后去北京考取第二批庚辰赔款赴美留学。
胡适这个名字也本不是原名,在他所处的那个年代赫胥黎《天演论》,自然科学思想在中国启蒙,很多人甚至将自己的名字改成“竞择”带有竞争,适者生成的意思。他在于自己的二哥聊天时想取个名字,二哥建议适者生存,便觉得“适之”就挺好的。胡适原名,嗣穈,学名洪骍,去北京参加考试时觉得万一考不上也就很丢脸了,于是就用胡适这个名字,没那么多人认识。但没想到就考取了,之后胡适这个名字就正式启用了。
这本书中影响最深的是三件事,一是幼年时期母亲的教育,严慈相济,教育孩子时也给孩子留有足够面子,其母亲是非常有智慧的人;第二件事是胡适其实不到14岁就离开了家乡亲人独自求学;在小小年纪就很有志气和魄力;第三件事是他从小就被家里人认为是个“读书之材”,加上家庭环境熏陶培养,他自己本也很爱读书,也许这说明一个人从小的底色决定了未来的道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