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马克思主义和当代政治哲学:为什么诺齐克对有些马克思主义者的打击要大于他对任何平等派自由主义者的打击
在我们所创造的奇迹中间,现在我们遭到遗弃,濒临死亡······但团结使我们坚强。
——拉尔夫·查普林《永远团结》
PART 1
分析马克思主义这所关心的是平等的必要条件到底是什么,有生产能力和有才能的人(able)对没有生产能力的人与残疾人(unable)负有什么样的义务,而剥削又为什么是错误的。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科恩将自己称为“半个马克思主义者”。相较于传统马克思主义者对经济基础与生成建筑、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问题的讨论,科恩想到的和政治哲学方面的转变在于:
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的阶级结构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从这些变化中产生了一些规范性问题,这些问题不是以前从未出现过,就是以前的政治意义不大,而现在却具有了重大的政治意义。
(何为政治意义?)
这一张的目的就是对于这些规范性问题进行考察,而揭示对这些问题的回应何以在当下成为马克思主义者亟待解决的问题。
PART 2
传统马克思主义将有产的资本家与无产的雇佣工人之间的关系定义为“非正义的范式”,认为这是一种不公正的剥削关系。
他们认为,资本的所有者依靠对于资本的所有权,剥夺工人生产出来的产品。公人因为没有资本所以不得不将自己的部分产品转让给资本家,以换取对于生产资料的使用权。
科恩认为马克思主义者作出这一判断基于对“盗窃他人的劳动时间”的考量:
工人所得到的工资只是他用于工作的部分时间的报酬,本应属于工人的时间被他的资本家上司偷走了。
这同样是马克思主义者对于“资本主义不公正”批判的核心。
马克思认为劳动的买卖关系与封建主同农奴的关系十分相似——农奴在地主的领地上服役的时候,对农奴劳动时间的盗窃就开始了。
但这种关系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显然变得模糊,主要在于:
a.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剥削以合同问中介,工人在形式上有自由拒绝vs农奴并不具有拒绝的权利。
b.资本主义有关事件的分析需要经济分析vs封建时代的情况只需要观察便可以得出结论。
科恩将马克思的思路整理如下:
对资本主义不公正的批判→明确资本家盗取工人的时间→被盗取的只能是本属于工人的时间→工人是自己劳动时间的合法所有者→工人是自身劳动力的合法所有者。
*工人必须有权决定如何使用自身劳动能力才能成为自身劳动时间的合法拥有者。
因此,马克思主义有关资本家剥削工人的论断必须依靠这一命题:
人都是他们自己的能力的合法所有者。
这一命题就是自我所有论。
科恩认为,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关系本质上是剥削关系的论断正是基于上述观点,即人们在使用自己的能力方面应该自主。
他再次提到了农奴的例子:农奴在一定程度上是主人的奴隶,在某种程度上需要服从主人的意志而违背自己的意志,这是不正确的。
但是让这种制度不合理的原因并不能适用于下述情况——个体被剥夺生产出的东西。
(例如在资本主义下工人拥有拒绝的权利,哪怕只是形式上的。)
当然,在这里并没有说奴隶制下奴隶的劳动时间没有被剥夺,这种剥夺不过是加剧了不公。而无产阶级同样受到资本家的控制,这种对其生产和劳动的控制同样是错误地。
反驳者认为工人获得了他劳动力的市场价值,因此“马克思并不认为工人对于自己的劳动力的权利受到损害”。
那么问题就变成了“工人劳动时间被盗窃”与“资本家付给公认的是劳动力的全部市场价值”不一致,从而导致了马克思本人论证的不一致。
为了摆脱这种指控,我们必须搞清“盗窃”究竟是何种意思:
资本主义制度和农奴制下的“盗窃”都是事实上的而不是法律上的盗窃。
统治阶级的法律在本质上是维护那些非法律意义上的盗窃,工人在法律上是自身劳动力的所有者,但实际上不过是一个农奴。
当然还有另一种方法可以维护马克思的论断:
资本家虽然支付的是工人劳动力的全部市场价值,因此不能说他盗窃了任何劳动力的使用价值。但是我们可以说他盗窃了劳动力的部分使用价值——能够创造出高于维持自身生存所必须的价值。
资本家盗窃了使用价值而没有盗窃市场价值。
*对这一段的论述可以参考科恩《劳动价值论和剥削概念》,参见《历史、劳动和自由》一书第229-230页。
PART 3
科恩想向我们说明的是:
其一,马克思主义者的剥削指控实际上是建立在某种自我所有观念之上的。
其二,如果人们像马克思主义者那样来理解对劳动时间的占有,即从一般意义上把它理解为一种不公正的范式,那么就不可能不肯定自我所有原则。
传统马克思主义者的论断本身就是完全一般意义上的论断,和我们究竟谈的是哪一类资本家或哪一类工人完全无关:
凭借对于生产资料所有权而强行占有另一个人的劳动时间和劳动产品是不公正的。
科恩提出了一个特例:
设想有这么一位工人,他对自己的工作以及工作所带来的收人都十分满意,他的老板是他的一位弱智邻居,他过着不幸的生活,但与工人不同,他占有一份资本。这位弱智资本家从工人那里所截取的产品刚刚能够使他得以活下去。我们还可以假定,如果收支平衡被打破,那么工人就可以只为自己生产,无情地让他的弱智邻居死去。我们还可以假定因为这位弱智者知道没有了资本给予他的对于工人的权力,他就会死去,所以他决定抓住和实施这种权力。
按照马克思主义者的论断,这种关系必然是一种不公正的剥削关系,这也就证明了科恩的第二点论断——如果不肯定自我所有,就无法断定这是一种不公正的剥削,毕竟利益和负担的分配上并不存在不公。
但如果我们抛弃这种判断,竟然完全找不到将这种情况说是不公的理由。
(科恩认为,如果认定这是一种不公,那这里的资本家就应该具有对工人的某些权利,如果必要可以通过资本占有的不均衡来实现。如果肯定个体不能对他人劳动力具有权利,那就必须承认上述例子是一种不公正)
有人说马克思主义者认为这种情况不合理并非出于自我所有权,而是因为工人必须为资本家服务——但是这种强迫并不在任何时候都是错误的,而只有在将这种强迫定义为对自身能力的侵犯才算是错误。
也有人认为马克思主义者可能不认为这种转移是不公正的。但在这里这种争论其实没什么意义,科恩想表达的是,后者一定在这种例子看到了一种不公正(毕竟马克思主义者天生就认为通过资本所有权剥夺工人产品的行为不公正)。
这种不加反思的剥削论在这个荒谬的例子中被证实了对自我所有原则的依赖,而这种原则与利益和负担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相矛盾,后者则是马克思主义者更为看中的。
平等的角度来看,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人都不得死去,工人不仅能养活自己,还能养活那个没有他帮助就活不了的人,而资本家由于拥有资本,也就拥有了从工人那里获取生存物质的权利。
科恩认为,这样和谐的背后是运气,恰巧达成了一种平等的、任何人都没有死去的状态。
弱智资本家利用了快乐工人,但是这种利用并非不公正,也就不能称其为一种剥削。
马克思主义的剥削学说太过于简单化,对于荒谬例子的忽视必然导致在极端情况下的不堪一击。
(对于这个例子的讨论?感觉还有可以说的内容)
PART 4
自我所有观念是自由意志主义的基础。
基于同样的观念,自由意志主义同样反对福利国家对纳税人所作的一切。马克思主义者很难反对这一点,即福利国家通过法律而迫使生产性工人所作的事情正是资本家通过现实情况而迫使工人所做的事情。
(科恩在这一段的脚注中对于一些反驳性的观点作出回应,即认为纳税人和奴隶存在不同,前者没有被强迫从事劳动。在他看来,诺齐克主义者也可以用同样的理由回应,认为无产阶级没有被迫为资本家劳动。)
*科恩特别提醒我们不要忘记那个荒谬的例子:如果说弱智资本家抽取一定的产品如果是不合理的,那么很难说福利国家从工薪者那里抽取一定的产品是合理的。
(其实这里有一点可以说一下,弱智资本家和工人的例子里面只有这两个人,二人之间实际上是彼此挟持的关系,如果没有弱智资本家那么工人就无法生产出供给自己生存的物质资料,而如果没有工人那么资本家同样无法获得生存资料。而福利国家与工薪阶层则是很多人之间的关系,在没有那么针锋相对而又彼此挟持的情况下,一方面福利国家作为外在的权威机构本就与弱智资本家不同,税收并不服务于福利国家本身而是用于弱势群体,另一方面国家中的若是群体本身可能并非资本家。)
(当然这些区别可能无关紧要,但是个人仍然觉得科恩这个例子有待完善之处,不过他在这里也只是想说这种取得他人产品以服务弱势群体的方式是否是对自我所有的侵犯。)
因此,我们必须对于剥削理论重新进行思考,才能不对于福利国家所推行的再分配措施进行谴责,也不对这些马克思主义者所赞同的更为平等地再分配补偿措施进行谴责。
*再分配是否同样也是一种剥削?毕竟是从工人身上夺走了某些东西,而那些东西本应属于他自己。
科恩又提出了另一种想法,假设马克思主义者之所以要谴责资本主义关系,是因为它迫使工人为资本家花时间——那么这种挑战仍然存在,为什么迫使纳税人为国家花费时间不同样式错误的?
有基于此,科恩提出了二重假设:
一般的假设:马克思主义者面对自由意志主义者不堪一击的原因在于,自由意志主义者对福利国家的纳税人似乎可以说马克思主义者对被剥削的工人所说的同样的话。
特殊的假设:之所以说工人受到剥削,是因为工人的自我所有权受到侵犯。(二重假设中后者包含前者,但是并不取决于前者)
*如果这个特殊的假设为“工人受剥削是因为被迫从事没有补偿的劳动”,那么这个一般的假设仍然站得住脚。
PART 5
科恩在这一节对以上假设提出了两点反对意见。
第一个反对意见以马克思主义者的政治活动为基础:在很多国家,共产主义运动都处于争取福利国家的斗争的前沿。如果为福利国家辩护与马克思主义的剥削学说之间存在严重分歧的话,这种理论上毫无阻碍的情况又是如何做到的?
马克思主义者不得不肯定自我所有原则,但是福利国家是对这种原则的侵犯。
第二个反对意见以马克思主义者对未来共产主义的描绘为基础:共产主义社会的分配原则似乎与自我所有原则相矛盾。“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原则从前一部分来看,社会似乎要对劳动征税。
共产主义者将对争取福利国家的都证实为一种为工人争取基本生活保障的斗争,这种将被剥削的生产者与需要福利国家的恩惠的人大致等同的做法在以往是可能的。
工人阶级生产财富却无法拥有财富,这种形象太过于深入人心以至于人们忘记了:
这两大要求生存物质的权利,即“我生产了它,因此我应该拥有它”和“我需要它,如果不能得到它,我就会死去”不仅是不同的要求,甚至内在地矛盾。
*如果有人想从劳动者对于他的全部劳动产品的权利这一观念中得出一个合乎逻辑的结论,那么他会立刻被无数不能劳动和必须要依靠非薪酬性收入来满足自己需要的人所难倒。
共产主义者对于工人阶级的印象是这样的:
构成社会的大多数&生产力社会财富&是社会的受剥削者&是社会的穷人。
没有什么可失去的,并且因为是绝大多数、生产了社会财富,工人阶级有能力去变革社会,因为这样符合他们的利益。
他们势必会去进行社会变革。
科恩用以下词汇来代表着六个特征:
多数、生产、剥削、贫困、没有什么可失去以及革命。
而在当下,前面四个特征正在日益失去一致性,特别是剥削和贫穷日益分离。
这让我们不得不在自我所有原则以及利益和负担面前人人平等之间做出选择,前者包含在剥削学说之中,后者则是遂于自我所有原则的否定,要求为不是生产者因此也不是剥削者的穷人提供帮助。
(那这里我们如果再提起上述荒谬的例子,同样可以说福利国家本身和弱智资本家,工薪阶层和快乐的工人之间实际上是并不存在一致性的,帮助的对象也并不一致。)
(但其实科恩在这里想要表述的或许是,弱智资本家本身只能依靠工人给他劳动才能生活,除此之外他就是拥有资本却无法维持自己生存的弱势群体,福利国家不过是拥有了这部分支配他人的资本和权利,没有生存能力的贫弱者是失去金钱的弱智资本家本身。)
如果我们仍然坚信上述特征具有一致性,那么可以获得一个十分有利的政治立场,不用再为社会主义的理想和原则担心:
其一,如果这些特征一直,那么就可以从好几条规范性原则出发说明这种斗争的合理性,而无需探讨那个原则是根本原则。
其二,不必为了号召人们加入社会主义的事业而阐释那些对他们有吸引力原则,这一事业必将取得胜利。
但很可惜,当下没有任何一个群体具有这样的特征,这也是我们必须要对规范性政治哲学展开研究的原因。
这些特点的肢解产生了哲学上的理论需要,这一需要与政治上为了维护社会主义而急需对价值和原则加以界定的需要是联系在一起的。
科恩为我们介绍了第1-4个特征为某类左翼政治学或左翼政治学所研究的研究情况,有人认为应当将其组成赞成社会变革多数派,也有学者提出了一种不太强调剥削的生产者政治学,认为反动的结构会消失,同时以穷人为中心的福利权利行动政治学则认为应当建立新的阻止维护受难者。
PART 6
科恩在这一节回应了对他将自我所有论加到马克思主义者身上这一做法的第二种反对意见,即认为共产主义的分配原则与自我所有原则相矛盾。
对这种“共产主义的反证”,有以下两种回答:
第一,人们可以一方面承认,共产主义原则确实与自我所有论相矛盾,另一方面却认为,这一点并不能说明我不能把这一原则加到马克思主义者身上。
在科恩看来,这一共产主义的反证并没有触及他将自我所有论加于马克思主义者时所运用的论据,因此它没有把这一回答排除在外。
不过也可以说,马克思论证时利用自我所有论不过是顺势而为,而不是完全的肯定。
科恩关于这一答复提出了三种反驳:
第一个反驳是,上述答复没有否认马克思主义者运用了自我所有论,即使这一论点在他们的信仰中没有得到完全公开的车个人,也会导致对目标的混淆。
第二个反驳是,让资本主义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这一点实际上行不通,不能在资产阶级谴责农奴制的基础上谴责资产阶级。
第三个反驳是,马克思主义者并不是真正认为农奴被掠夺了,因为如果他们的就势顺势法出自本心,那么他们必须相信农奴的状态与无产阶级状态相同。
(但实际上他们在论证过程中根本没有想要顺势而为,这不过是一种托词。)
共产主义并非对自我所有的否定,“随心所欲”的本质是公民是自身的主宰者。
*有疑问可以在回到第五章第三节。
*科恩在脚注里同样分析了这一论证过程。
共产主义的反驳:共产主义原则与自我所有论相矛盾,因此不能把它加到马克思主义者身上。
我的第一个回答:如果共产主义原则与自我所有原则相矛盾,那么也许是马克思主义者自相矛盾。
反驳者的回答:他们并不自相矛盾,因为他们只是就势顺势才利用自我所有论的。
我的第一个反驳:他们不断地利用这一原则,因此这一点也许足以解释他们为什么在自由意志主义面前不堪一击。
我的第二个反驳:这种就势顺势说不起作用。
我的第三个反驳:仅仅是为了迎合人们的感情而利用自我所有论,这不能解释马克思主义者在宣称工人被掠夺时的感情。
我对共产主义反证的第二个回答:共产主义原则实际上并没有与自我所有论相矛盾。
PART 7
如果那些处于极端贫困的人可以被视为被剥削的工人阶级的一部分,那么马克思主义的剥削说就不会给马克思主义的按需分配原则带来困难。
但是,贫穷的人与被剥削的生产者一旦不再重合,那么马克思主义者的剥削说就甚至会与福利国家的最低原则也明显相抵触。
而现在,第三个特征与第四个特征正在分离,自由意志主义者正在迫使马克思主义者向平等主义者靠拢。
自由主义者对于诺齐克的挑战具有一定的免疫力。如果不作为一名马克思主义者去从事政治哲学研究,那么这个人便可以不搜到上述那种思想的限制而专心研究,不会从一开始就碰到剥削这一范式。
这一类人往往直接接受了平等原则,主要的工作就是解释这一原则。
他们的批判注重的不是剥削,而是资本主义工作场所的非民主性。
罗尔斯批判资本主义,谴责利用失业来保障经济平衡运行的做法,认为这是对差异原则的侵害。
由于失业者不生产任何东西,因此失业者如果想要被归结于不公正的范式,就只能被看作暂时被排除在受剥削的工人阶级之外的人群,由此在马克思主义的视角下成为被解雇者,而在自由主义者的视野中则成为往昔限制的生产者。
不容争辩的是,因为自由主义者没有把一般形式上的资本主义关系的不公正作为材料来使用,因此也就没有接受自我所有原则的倾向。
PART 8
在有关生产和正义的问题上,马克思主义者的脆弱和自由主义者的安全形成了对比。
科恩在这里提出了“出生干净的资本主义关系”的例子:
一方是没有资本的工人,另一方是拥有资本的资本家。但是,这种关系的产生是干净的,因为,资产的不同是在自我所有的条件下,一种从相等的资本起步并到达了资本主义阶段的历史的结果,那些拥有资本的人所依靠的既不是强力也不是欺骗,而是节俭和才能。
马克思主义者想证明的是,即使是在这种关系下,工人也受到了不公正的剥削,否则就要放弃自身剥削论的范式。
但既然马克思主义者坚持自我所有论,哪有从什么样的基础出发谴责干净的资本主义,毕竟这种关系诞生于自我所有背景下,从相等的外部资源中产生。
在科恩看来,马克思主义者为了使工人受到剥削这一论断成立而在不自觉中运用的原则再次恰恰推翻了这一论断。
假设E=使工人受到不公正剥削的任一资本注意生产关系,S=自我所有论。
马克思主义者在说明E的时候利用了S,如果科恩对弱智资本家例子的思考是正确的,那么,如果不肯定S就不能得出E的论断。
(科恩想通过弱智资本家的例子表明,如果不肯定自我所有,就无法断定这是一种不公正的剥削,毕竟从表现来看似乎没有任何人不愉快。只有明确弱智资本家利用资本占有了工人劳动力的权利,才能说这段关系确实不公正。)
但是,出身干净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例子证明,S否定了E。
(在这种情况下,资本家凭借自身的能力和资源掌握了更多的物质财富,而没有任何人在这一过程中受到剥削。)
因此,如果E真,那么S真;但如果S真,E就为假——这就是工人受到剥削这一马克思主义的论断中所存在的谬误。
与之相反的是,自由主义者面对出身干净的资本主义关系这一例子时却不会遇到什么困难,他们根本不必借助自我所有来谴责。
根据罗·德沃金,或者说,我对他作了如下解释,他认为干净的资本主义关系,当它们完全是因为具有相同的物质财产和个人能力的人具有不同的爱好而产生的时候,它们就不是不公正的,但是当(因为)它们是对才能差异的反映时,它们就可能是不公正的。后一论断与自我所有是相矛盾的,
(关键词捕捉:运气*2)
在科恩看来,马克思主义者之所以在出生安静的资本主义问题上出现失误,是因为他们没有解释资产阶级有关资本主义的辩护词中的矛盾。
马克思主义者总是热衷于从资产阶级意识形态本身来剖析资本主义。他们想表明,只有对资本主义的错误说明本身才能让资本主义通过为自己辩护的意识形态的检验。
(指出论证上的不合理性,所谓虚伪的资本主义,应当从内部瓦解矛盾,并从这种瓦解中诞生新的社会制度。有点像旧的社会制度中孕育着更加进步的社会制度,其实这种论证方式也比较符合马克思对于发展和矛盾的理解。当然有点偏题了。)
马克思主义者想从资本主义侵犯了自我所有、自由这一角度来谴责,批判劳动合同掩盖了一种实质上与地主和农奴之间关系类似的关系。
但是这种批判面对出身干净的资本主义毫无意义,现存的资本主义社会中干净的东西也不少,银行将资本预付给那些具备企业才能但是担保有限的人。
(马克思描述的资本主义诞生是充满血腥的过程,资本原始积累就是肮脏的,所以哪怕确实在最开始的阶段出现了这种比较干净的积累方式,但还是被掩盖了。这一点科恩在前文中也谈过。)
(银行的例子能否就是干净的资本主义,前者将资金贷款给创业者,后者抵押财务以实现贷款,这种关系就是公正的吗。银行资本利用自身在自己方面的优势迫使创业者不得不以一定的利息获取资金,这种方式某种程度上也和资本家与工人的关系没有区别。)
马克思主义者对自我所有的使用往往具有根本意义。
在此,科恩真正明确了为什么对于马克思主义者而言,对于自我所有论的分析、批判和超越显得尤为重要:
自由主义者虽然在面对自由意志主义的挑战时没有那么脆弱,但是他们所处的位置也不能很好地认识这种挑战的力量。因为他们自己不相信自我所有,对此没有什么可去除的,所以对付自由意志主义的决定力量势必是我们,而不是他们。
马克思主义者通过认真地批驳诺齐克,不仅有望驳倒他,而且还能因此更深刻地论述自己的正义观,而不仅仅只是停留在与毫无区别地使用传统的剥削概念有关的正义观上。
*保尔·沃伦(Paul Warren)在《自我所有、互惠互利与剥削:为什么马克思主义者不怕诺齐克?》一文中对一篇作为本章的前身的文章进行了全面的批判。他反对我的如下论断:(1)马克思主义的剥削概念有依赖自我所有原则的趋向,同时也反对我的另一个与此不同的论断:(2)自我所有原则与马克思主义的分配平等主义相矛盾。沃伦的这两个批判我都是不信服的,并且我注意到,他在第20个脚注中几乎承认,这两个论断是彼此相矛盾的。我对沃伦的这篇文章的积极方面印象更为深刻,这篇文章从某种互惠的标准出发捍卫了马克思的资本主义剥削观。(篇尾脚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