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考核质效,笔者建议地方可探索建立“324工作法”(“三个一”简考、“两层级”赋权、“四方面”明责),盘活各方面积极性,释放考核动能,助力考核提质增效。
“三个一”简考。为提高工作效率,从探索从归并各类专项考核、优化指标设置、精简考核方式等方面全面检视考核工作,持续推进考核一年比一年精简,一年比一年优化,考关键,考创新,形成考核“一个办法”管总,“一套机制”立规(系列工作机制),“一个年度方案”作战的工作体系,凝聚各方力量开展工作。
“两层级”赋权。设置考核办和领域考核办两个层级,在考核办和领域考核办两个层级,赋予一定的评价权,考核办对领域考核办、考核责任单位及对象,领域考核办对考核责任单位及对象的,根据日常掌握的情况,对表现不好的领域考核办、考核责任单位及对象,评分就低评价,通过既给“权限”又压“担子”的方式,倒逼各领域考核办、考核牵头人(单位)及对象各司其职,履职尽责,全力扭转了监测信息调度不畅,收集信息不及时不全面的局面。
“四方面”明责。针对迎接考核的指标,科学研究分三-四级明确各级指标长,划清各个层级指标长工作责任,做到“事事有人抓”,全面推进工作落实。问题出现时,责任清晰,追责问责不扯皮。工作压力层层传导,工作落实层层推进,确保各层级做好各层级的事,最终把各方面预期目标高质量完成。
总之,建议各地探索建立“324工作法”(“三个一”简考、“两层级”赋权、“四方面”明责),理顺工作体制、压实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全面助力考核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