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县严格按照省、市绩效考核的要求,构建“考人与考事”相结合的考核评价体系,坚持“科学公正、注重实效、考用结合、分类考核、创先争优”的原则,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高效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持对标省市,突出考核导向性。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指挥棒”作用,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考核要求,结合全县2023年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重要工作部署和全县重点工作,县委考核办多次召开了专题会谋划和推进绩效考核工作,制定出台了《新田县2023年度绩效考核方案》,科学精准设置各项考核指标。其中,县本级绩效考核共涉及32项考核指标、9项扣分指标、45个数据采集单位。
坚持分类考核,突出考核精准性。在考核指标的设置上,新田县坚持共性和个性相结合,通过分类考核、分类评优来增强可比性、体现差异性,不搞“一刀切”。把全县116个单位分为八类进行考核,其中乡镇(街道)13个、综合协调部门10个、经济管理部门13个、社会发展部门12个、执法监督部门10个、党群及后勤管理部门15个、正科级事业单位17个、中央省市驻新部门26个。
坚持考用结合,突出奖罚科学性。坚持将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等结合起来,激励先进,鞭策落后,推动能上能下,促进担当作为。加大绩效考核工作情况通报和问题反馈力度,推动定性与定量、考事与考人、考能与考绩紧密结合,切实做到“干得好”的“考得好”。将各单位考核结果与绩效奖金、工作人员优秀指标比例以及单位主要领导考核等次等挂钩,绩效考核评定排最后一位的乡镇街道、县直单位、省市驻道单位(在所有考核分类对象中考核分数最低),其主要负责人在县委、县政府综合表彰大会上作表态发言;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单位,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或诫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