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发生的让我下班路上耿耿于怀的事如下。
写一个申请,官方表示写一个简单的。写好后因为自己的失误和刚入职对项目不熟悉搞混了项目,但也是因为自己的谨慎在盖章的时候请老板过目,修正了错误。
同时,老板要求文件加一个红头,照做,在我认为已经足够完美后再去盖章,被批评公文写作能力差,原本一页纸的申请按老板的意思需要扩充为一个报告,并且让我交给同在考核期的代理部门经理去重写。
这件事情,我心里不舒服但是说不清楚哪里不舒服。
向内看,首先自己犯了错,不然的话那个章盖下去了就不会有后续事情。其次,怀疑自己对这件事情的认知是不是有误。再次,如果每件我觉得很简单的事情都要复杂化处理,以后工作如何开展。最后,本来是我一个人的工作成绩,现在分给了别人。
引发深层次思考,到底该对工作本身负责,还是对老板负责?
我到底哪个环节做错了?工作出错在所难免,但是怎么把事情推演到了这个地步?是我的问题吗?
自我开解:我踏踏实实听话照做,纠正自己的错误,老板也没有说什么,至于后来交给别人去重写,也许正如他所说,要对她进行考验,所以我不必纠结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