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商品的两大属性:使用价值与价值
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综合体,两者缺一不可。
使用价值
物品能满足人的某种需要,因而对人有用,这样的物品就具有使用价值。每一种有用物,都可以从质和量两个角度来考察。使用价值的质指的是物品的不同属性。人们注意到物的不同属性,从而发现物品的多种使用方式,用来满足自己的需要,这是一个历史过程。
不同的使用价值按照不同的属性,有不同的社会尺度。比如小麦的尺度是公斤,麻布的尺度是码。尺度,也即计量方式,之所以不同,一方面是被计量的物的性质不同,另一方面是约定俗成的结果。
交换价值
交换价值首先表现为一种使用价值同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这个比例随着时间和地点的不同而不断改变。例如小麦和铁,不管二者的交换比例怎样,总是可以用一个等式来表示:如1夸特小麦=a吨铁。这个等式说明,在两种不同的物里面,即在1夸特小麦和a吨铁里面,有一种等量的共同的东西。
商品交换关系的明显特点在于抽去商品的使用价值,在商品交换关系中,只要比例适当,一种使用价值就和其他任何一种使用价值完全相等。作为使用价值,商品首先有质的差别;作为交换价值,商品只能有量的差别。
价值
价值——商品的价值,就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抽象的人类劳动。那么商品的价值量是怎样计量的呢?这就涉及一个概念——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一种商品的价值同其他任何一种商品的价值的比例,就是生产前者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同生产后者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比例。“作为价值,一切商品都只是一定量的凝固的劳动时间”
任何商品都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要生产商品,不仅要生产使用价值,而且要为别人生产使用价值,即生产社会的使用价值。要成为商品,产品必须通过交换,转到把它当做使用价值使用的人的手里。
2 劳动二重性:抽象劳动与具体劳动/简单劳动/复杂劳动
商品表现为使用价值和价值的二重性,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则表现为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的二重性,商品的二重性正是由劳动的二重性决定的。
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
从使用价值的角度来说,劳动总是联系到它的有用效果来考察的。举个例子来说,服装是能够满足人们特定需要的使用价值,要生产服装,必须进行特定的生产劳动,这种生产活动是由它的目的、操作方式、对象、手段和结果决定的。这种在一定具体条件和形式下进行的劳动,称为具体劳动。同时,因为它是由自己产品的使用价值来表示自己的有用性的劳动,所以又称为有用劳动。
现在,我们放下作为使用物品的商品,来考察商品价值,以上衣与麻布为例。
作为价值,上衣和麻布是有相同实体的物,是同种劳动的客观表现。如果把生产活动的特定性质撇开,从而把劳动的有用性质撇开,生产活动就只剩下一点:它是人类劳动力的耗费。从这个意义上说,二者都是人类劳动,只是耗费人类劳动力的两种不同的形式。商品价值体现的是人类劳动本身,是一般人类劳动的耗费。这种撇开了具体形式的、一般的人类劳动的耗费称为抽象劳动。
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
体现在商品价值中的只是每个没有任何专长的普通人的机体平均具有的简单劳动力的耗费,这种简单的平均劳动就是简单劳动。
简单平均劳动虽然在不同的国家和不同的文化时代具有不同的性质。但在一定的社会里是既定的。而复杂劳动则是需要经过学习、训练,具有一定劳动技能的劳动者进行的劳动。因为复杂劳动需要较高的技能水平,所以它是多倍的简单劳动,也就是说,少量的复杂劳动等于多量的简单劳动。
因此,就使用价值说,有意义的只是商品中包含的劳动的质;就价值量说,有意义的只是商品中包含的劳动的量,不过这种劳动已经转化为没有质的区别的人类劳动。
一切劳动,作为抽象的人类劳动,它形成商品价值;作为具体的有用劳动,它生产使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