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研究数量关系和空间形式的学科是数学。
• 核心素养三会是指:会用数学的眼光观察现实世界,会用数学的思维思考现实世界,会用数学的语言表达现实世界。
• 教学活动的总体要求中,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教师是学习的组织引导合作者。
• 教师的教学方式应当以学生为中心为基础。
• 数感是指对于数与数量、数量关系及运算结果的直观感悟。
• 数学学科的四个领域分别为:数与代数、图形与几何、统计与概率、综合与实践。
• 基本活动经验重在"实践"的过程中积累。
学生生活经验
• "综合与实践"内容的组织形式分为主题式学习和项目式学习。
• "综合与实践"教材编写的总特征中,素材组织注重与学生生活经验的联系。
·在义务教育阶段第三学段课程内容的数量关系的教学中,学生需要理解字母表示的一致性,形成初步的(代数思维)。
·(逻辑推理)是数学与现实世界联系的基本途径。
·义务教育数学课程以(培养数学思维)为根本任务。
·数感:数感主要是指对于数与数量、数量关系及运算结果的直观感悟。
·符号意识主要是指能够感悟符号的数学功能。
·量感主要是指对事物的可测量属性及大小关系的直观感知。
·数据意识:数据意识主要是指对数据的意义和随机性的感悟。
·创新意识:创新意识主要是指主动尝试从日常生活、自然形象或科学情境中发现和提出有意义的数学问题。
·空间观念:空间观念是对物体和几何图形的形状、大小、位置关系及其变化的直觉。
·推理意识:推理意识主要是指对逻辑推理过程及其意义的初步感悟。
·问题解决是总目标的分解。
·三维目标是指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图形的认识是认识图形的核心
·“随机现象发生的可能性”主题的核心概念主要是随机性和概率。
• 数学源于对(C.现实世界)的抽象,通过对数量与数量关系、图形与图形关系的抽象,得出数学研究的对象及其关系。
• 数学不仅是(C.运算与推理)的工具,还是表达与交流的语言。
• 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教师是学习的(D.探究者、组织者、合作者)。
• 核心素养的“三会”在小学阶段11种具体表现:数感、量感、符号意识、空间观念、几何直观、创新意识、
运算能力、推理意识
数据意识、模型意识、应用意识
• 教师教学面向全体,注重因材施教和差异教学的教学。
• 《课标》将“图形与几何”领域内容整合为图形的认识与测量,图形的位置与运动两主题。
• 概率是对可能性大小的判断,不要求精确计算可能性的具体数量。
·教学课程总目标:①以核心素养为导向②使学生获得“四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思想、基本活动经验)③发展学生的“四能”(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④使学生形成正确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
·明确一个基本理念:义务教育数学课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致力于实现义务教育阶段的培养目标,使得人人都能获得良好的数学教育,不同的人在数学上得到不同的发展,逐步形成适应终身发展需要的核心素养。
·课程内容三对关系:①过程与结果的关系
②具体与抽象的关系③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的关系
·图形的位置与移动的教学建议:①在具体情境中展开图形的位置与运动内容的学习②在丰富的活动中引导学生体会图形的位置与运动特征。③基于方格纸对图形的位置与运动进行具体刻画。
·《课标》在课程内容组织方面提出处理好三对关系,即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课标》阐释了数学教与学的基本理念,是教师设计和组织教学活动的重要依据。
·课程内容以核心素养为统领,能反映时代特征,体现数学学科特点,关注数学文化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融合。
·数学是源于对现实世界的抽象,是运算、推理和表达交流的工具。
·课程内容选择原则包括科学性、时代性、基础性。
·项目式学习是以解决实际问题为载体的学习方式,以学生为中心的学习活动。
·图形的位置与运动的核心概念包括图形的平移、旋转、轴对称。
• 教学的依据是课程标准
• 课程目标以学生发展为本
• 课程标准是教学的参考。
• 数学为人们提供了一种抽象和逻辑现实世界的思考方式。
• "图形的认识与测量"包含图形的识别、图形的测量
• 主题式学习是以主题为载体的学习方式。
• "数的运算"第三学段的主题包括加法、减法、乘法和除法。
·课程内容依据学生发展选择。
·数学建模是数学与现实联系的基本途径
·数学课程的价值追求①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②人人都能获得良好的数学教育③促进学生终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