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伯纳的《芭芭拉少校》
安德谢夫问他的儿子,你能说说你长于什么或是爱好什么?他的儿子回答:我会明辨是非。
论起明辨是非,儿童仿佛比成人强,无知的人仿佛比聪明人强。这真是个有趣的现象。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接受一个伦理的或者宗教的体系比接受一个真理的或者科学的体系要容易得多。一个伦理的体系能告诉人们什么是对,什么是错,简单明了,人们能够凭良心,凭情感来明辨是非。
斯泰芬可以指出造大炮是残忍的,可以指出做买卖斤斤计较是下流的世界,于他那里,是无比简单的是非都写在每件东西上,写在每一个人脸上。世界上绝不存在一个能把他难倒的难题。
事实上有很多这样的人,他们明辨是非的能力却成了接触世界与了解世界的障碍,结果是终身真停留在只会明辨是非的水平上。
可以这样说,接受了一个伦理的体系,不过达到了小学四年级的水平,而接受一个真理的体系就难得多。人们毕生都在学习科学,接触社会,人们知道的越多,明辨是非就越困难。
在一个伦理的体系之中,人们学会了把事物分成好的与坏的,对的与错的,应该发生的和不应该发生的。这样的是非标准对我们了解世界是有不良影响的。
科学则指出,事物存在和不存在,发生和不发生这些事实常常与那些道德标准冲突,不该发生的事情发生了,如果我们承认它,就成了精神上的失败者,如果我们不承认它,那么我们就失去了一个认识世界的机会。
这个世界上有三种人,第一种人为了这种明辨是非的精神上的胜利被永远隔绝在现实世界之外。第二种人他们信奉一套道德标准,在行动中却绝不遵守它。他们可以正确地认识世界,但是又不和旧有的信念冲突,他们保存了这个矛盾,不去解决,结果活得很好。第三种人就是他把这个矛盾解决了,他干脆不去明辨是非,只信奉“绝不要脸”的信条,结果呢,在那个社会非常成功。
明辨是非的伦理体系并非毫无用处,我只是说它不是接近真理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