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学习的不断研究过程中,学习科学也在不断的发展,并且展现出自己的特点。
学习科学主要经历了从行为主义到结构主义再到建构主义的不断深化发展。行为主义把学习的概念定义为刺激与反应之间的联结。行为主义的代表人物桑代克进行了多次的动物实验,他创造了迷路圈、迷箱和迷笼等实验工具,对动物的行为进行大量研究后,提出“试误说”,并提出了三大学习定律:准备律、练习律和效果律。然而,行为主义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它忽视了“意识”在人类学习中发挥的作用。结构主义是行为主义后的再发展,认为学习的目的和结构在于形成和发展人的内在认知结构、完形。建构主义则认为学习是学习者主动建构内部心理表征的过程,学习既是个性化又是社会性的活动,并且建构主义强调学习的情境性,认为学习发生在真实的学习任务中。可以看出,对于学习的认定越来越复杂和深刻。但是在这一过程中,更多的是从宏观层面,将学生归为一大类,而较少的关注学生的个性化发展。
新的学习科学注重理解性学习、主动学习。理解性学习的基础在于学习者的已有知识。这体现出皮亚杰认知学派对于学习的定义,认为学习活动本质上是一种主体转变为客体的结构性动作,其目的在于取得主体对外部自然与社会环境的适应,从而达到主体与环境的平衡。而这种内化过程又包含同化和顺应两种形式。主动地学习则体现学习者对学习的自我调控。在“互联网+”背景下,学会主动学习尤为关键。互联网为学习者提供了便捷的查询资源的方式,并且在人工智能的调控下,能够及时的筛选海量信息,为学习者制定个性化学习。
其实可以看出,有关的学习的概念已经从只关注于学习本身向更多层次和角度进行延伸,也更加关注学习者的个性化发展与综合素养的提升。技术在教育中的作用愈加明显,但却不能本末倒置,因为技术只是作用于学习中的手段,学习者才是研究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