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基层干部的案头少了些冗余报表,田间地头多了些忙碌身影——这是《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实施一周年以来,基层大地上悄然发生的变化。作为打通党中央决策部署"最后一公里"的关键环节,基层能否挣脱形式主义枷锁,直接关系到治理效能的提升与群众获得感的强弱。值此一周年之际,回望减负之路,既有看得见的成效值得肯定,也有深层次的痛点亟待破解。
追根溯源,形式主义问题屡禁不止,一方面是部分干部政绩观偏差,过于注重表面形式,忽视实际工作成效,将发文、开会、留痕等作为工作的主要内容,而非真正解决实际问题。另一方面,一些上级部门在工作安排和考核机制上存在缺陷,缺乏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导致基层为了迎合上级要求而陷入形式主义的泥沼。在职责划分方面,一些部门之间存在推诿扯皮现象,将本应自身承担的工作任务下派给基层,同时又没有赋予基层相应的权力和资源,使得基层陷入“小马拉大车”的困境。
为了进一步深化基层减负工作,我们必须以《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为指引,切实将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我们要严格执行规定,在统筹为基层减负和赋能方面下足功夫。一方面,要持续精简文件、会议,规范督查考核,杜绝形式主义的督查检查,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更加注重工作实效和群众满意度。另一方面,要着力厘清基层职责边界,明确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做到权责一致、责能匹配。对于不属于基层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上级部门不应随意下派,同时要加大对基层的资源投入和支持力度,提升基层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新疆的实践表明,基层减负既要"减数量"更要"提质量"。针对牧区特点,可推广"流动办公桌"模式,让干部带着便携式打印机和电子台账深入草原;对于多民族聚居区,应完善双语数字化平台,减少语言沟通带来的工作内耗。更重要的是,要建立 "权责对等清单",明确哪些任务必须由上级承担,哪些可以下放给基层,杜绝"只卸担子不给路子"。
天山脚下的棉苗破土而出,需要合适的土壤和阳光;基层减负的成效落地生根,离不开长效机制的滋养。唯有持续整治形式主义的"变种",真正把基层干部从无谓的事务中解放出来,他们才能像沙漠里的胡杨一样,深深扎根在群众之中,为新疆的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