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凡四训》读后感一

袁了凡在积善之方里谈到是非观时讲了关于孔子的一则例子。在鲁国时有法律规定,凡是能从别国诸侯那里把俘虏的人质赎回来,就可以得到官府的奖赏。有一次孔子的学生子贡赎了人回来,却拒绝接受奖赏,孔子知道后很是不悦地说:“子贡做的不对啊,圣贤做事都是为了改变不良的风俗而对百姓有教化作用,并不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心理做事,如果领了奖赏就被指责为不够清廉,我很担心以后不会再有人愿意向诸侯国赎人了。”

孔子的另一位学生子路救了一位溺水的人,那人作为答谢,送了一头牛给子路,子路愉快的接受了。孔子知道后很是高兴:“从此以后鲁国将会有更多的人愿意救掉进水里的人了”

事俗的看法会以为子贡做了好事不求回报,为人善良正直,而子路帮助别人后接受酬谢很庸俗,但圣人做事不只看到眼下的得失,还会想到对大众产生的长久影响。有些行为表面虽好,但它产生的流弊足以害人,有些行为当下看起来不合适,但它的影响却会为他人带来好处。

中秋节放假之前弟弟的钱包丢了,找了半天通过监控查到,原来弟弟去校医院拿药时不慎将钱包落在走廊的凳子上了,他学校的一位同学看到后顺手拿走了。后来在老师的帮助下联系到那位同学,那位同学也承认钱包在他那里,并承诺节后归还弟弟。

放假回家我们一家人吃饭时弟弟谈起来这件事情,老爸听完说到:“找到了就行啊,很多人捡到别人的东西也不归还,甚至还有人捡到别人的东西后丢弃,拿到钱包后跟你那位同学说声谢谢,归还钱包也是情分啊。”

我听后当时还是不太理解老爸的这番话,当读到了凡先生讲关于是非这部分时,我才觉得老爸说的那番话不妥。捡到钱包的那位同学,不论是有心还是无意,他在学校可以捡钱包,以后到社会还可能捡手机、电脑,现在如果不对他的行为加以约束,以后有没有可能捡到他人东西不归还呢?老爸只想着自己心存厚道,反而容易纵容他人恶习,遇到小恶行小小惩戒,可能会帮助他不会犯更大的错误。

韩非说过:“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烟焚。”防微杜渐,既为我好,也为他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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