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动产可以抵押吗?
可以抵押。可以抵押单项动产(比如一台汽车),也可以是企业内的所有动产(比如将企业里的所有动产,包括机器设备、原材料、半成品等)打包设立抵押权。对于打包企业所有动产进行抵押的这类抵押,抵押物在债务人还不上钱之前,债务人可以正常买入和卖出不断变动,抵押权人需要实现抵押权的时候,仍然存在企业里的动产才会作为总体固定下来作为即将这家、拍卖的抵押物。所以这种打包整个企业的动产的这种抵押,又叫做动产浮动抵押。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确定时的动产优先受偿。
——《民法典》第395条
8、抵押的动产可以变卖吗?(2021年有重大变化)
可以。无论是普通动产抵押还是动产浮动抵押,除非约定了不能买卖抵押动产,按照正常市场价格进行买卖的,都可以卖出,正常价格卖出后的动产上面不会再有抵押权,这种情况我们叫做“正常买受人”规则,是《民法典》中新增的一项规则。如果价格远低于市场正常售价,即便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出售动产,抵押财产上的抵押权仍然存在,不会消失。但对于普通动产抵押而言,市价卖出了抵押物后,抵押权人就失去了抵押物,那担保的金额就变少了甚至没有了。为了保证抵押权人的权利不会被减损,《民法典》中规定,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时(不论动产还是不动产),都需要及时通知抵押权人,如果抵押权人觉得抵押财产被卖掉以后,自己的抵押权会受到损害的,可以要求抵押人提前还钱,或者把卖掉的抵押物得到的钱等于债务的部分提存,以备以后债务人还不上钱的时候填补抵押权人的损失。
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民法典》第404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权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民法典》第406条
9、抵押的不动产可以变卖吗?
根据《民法典》第406条,如果没有约定不能变卖,抵押人也同意变卖的,不动产可以变卖。但与动产抵押不同的是,不动产抵押没有“正常买受人”的限制。所以抵押不动产转让时,买家买到的是一个包含抵押权的不动产。一旦债务人没法清偿债务,不动产上的抵押权还是会被抵押权人要求实现的。所以,如果你买房子的时候,觉得房子特别便宜,一定要留意这个房子是不是处于抵押的状态中,要考虑购买抵押了的房产的风险。
10、我是承租人,我租的房子被房东抵押了,当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时,我还可以继续住吗?
要情况讨论,需要讨论你租房子的时候,这座房子是不是已经被你的房东给抵押出去了。
(1)如果你租房子的时候,房东还没有把房子抵押出去,那么你的租赁合同是不受实现抵押权的影响,你可以继续租住下去。这个房屋买卖合同中的“不买不破租赁”的原理是一致的。
(2)如果你租房子的时候,房东已经把房子抵押出去,那么抵押权人在实现抵押权的时候,可以把租客赶走的。理论上,租这种已经设立抵押权的房子,房东在出租前,有告知租客这个房屋已经抵押出去的义务;如果房东没有告诉租客房产已经抵押的事实,当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赶你走的时候,你可以要求房东赔偿你的损失。
11、我是抵押权人,我发现抵押物被抵押人在使用的过程中快速贬值,现在贬值到就算卖出价值也很低了,我觉得卖出的价格完全没办法实现抵押原有的意义,我可以怎么办?
抵押物价值下降如果是抵押人的行为引起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停止损害抵押物价值的行为。
抵押物价值如果已经严重下降到抵押权就算实现,也不再能填补抵押权人心中认定的债权金额了,那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财产价值,或者增加一些担保物,新增的担保物价值需要相当于之前减少的价值。
如果抵押人不愿意恢复价值,也不愿意增加担保。抵押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立刻还钱。
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回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权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
——《民法典》第408条
12、我是抵押权人,债务人到期还不上钱,我应该怎么实现我的抵押权?
抵押权人可以将抵押财产进行折价、拍卖或者变卖以后优先受偿。如果采用折价或者变卖,要参照市场价格进行交易。拍卖是一种默认由市场决定价格的形式。因此,如果实现抵押权采用拍卖的形式,不需要考虑是不是市场价格。但是,千万不能采用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如果到期无法偿还债务,抵押物直接归抵押权人所有这种“流押条款”。抵押权人如果想要得到抵押财产,只能在可以实现抵押权时,以拍卖竞买买入抵押物,或者以市场价进行折价、购入抵押物。
如果抵押权人和抵押人没有协商好怎么实现抵押权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帮忙拍卖、变卖财产。也就是说,如果能协商解决的,实现抵押权可以不经过法院。
13、如果我是A银行,给甲企业拨了3,000万的贷款,甲企业用一座价值厂房作为3,000万元贷款抵押(假设不考虑贷款的利息、费用)。
(1)假设甲企业到期还不上,这座厂房拍卖得了9,000玩,那么A银行可以优先获得多少钱?
A银行能获得3,000万元,因为抵押合同中约定的担保债权为3,000万,超出债权的部分,仍然归甲企业所有。
(2)假如甲企业按顺序又向B银行借了4,000万,向C银行借了5,000万,都用了和A银行同一座厂房做了抵押,并按顺序做了抵押登记。那么假设这座厂房最后拍卖得了9,000万。那么A,B,C银行优先受偿的金额?
同一抵押物上有多个担保,按照抵押登记顺序进行清偿。所以,优先清偿顺序和金额为:①A银行3,000万;②B银行4,000万;③C银行2,000万(因为到C银行的时候,9,000万已经为了偿还A银行和B银行累计用掉了7,000万,C银行只能享受剩下的9,000-3,000-4,000=2,000万元)
(3)假如甲企业按A银行借款后,又向B银行借了4,000万,向C银行借了5,000万,都用了和A银行同一座厂房做了抵押,但登记顺序为,A银行排最前面,C银行的抵押登记早于B银行。那么假设这座厂房最后拍卖得了9,000万。那么A,B,C银行优先受偿的金额?
同一抵押物上有多个担保,按照抵押登记顺序进行清偿。虽然B银行借款和抵押合同在先,但实现抵押权时,在都登记了的情况下,我们只看登记顺序。所以这次的优先清偿顺序为:①A银行3,000万;②C银行5,000万;③B银行1,000万(9,000-3,000-5,000=1,000万元)
(4)假如甲企业按A银行借款后,又向B银行借了4,000万,向C银行借了5,000万,都用了和A银行同一座厂房做了抵押,但只有A银行进行了抵押登记。那么假设这座厂房最后拍卖得了9,000万。那么A,B,C银行优先受偿的金额?
同一抵押物上有多个担保,有抵押登记的按抵押登记顺序,没有抵押登记的要等抵押登记的清偿后才能享受抵押物的优先清偿权。如果都没有进行抵押登记的,按债权比例清偿。所以,在这个例子中,有登记的A银行优先于没有登记的B银行和C银行,优先清偿金额为3,000万。对于都没有登记的B银行和C银行,他们是9,000万扣除A银行的3,000万以后,也就是6,000万元,按比例享受清偿权。所以B的优先清偿金额是6,000*4,000/(4,000+5,000)=2,666.67万元;C的优先清偿金额是6,000*5,000/(4,000+5,000)=3333.33万元
14、如果我是A公司,我卖给了张三一台价值10万元机器,张三在现场就把机器拿走了,但是张三10万元的货款一时掏不出来,所以张三就以这台机器作为抵押,并在购买后第10天做好了登记。张三累计支付了4万元后就再也没给我货款。我准备实现我的抵押权,发现张三在机器上又办理了一个价值8万的抵押权,并且登记时间竟然比我的抵押权登记时间是张三拿到机器以后的第5天。如果卖掉机器得了9万,那么我可以优先受偿多少?另一个抵押权人可以在这台机器上优先受偿的金额是多少?
对于动产类抵押,如果抵押物的主债权是抵押物的货款,而且是标的物交付给抵押物买受人后10天内办好抵押登记的。除了留置权人,这个抵押权人能够能够优先于所有的担保物权人(即包括其他的抵押、质押)。所以A公司可以先于另一个抵押权,优先获得6万元(因为张三已经支付4万元,只欠A公司10-4=6万);另外一个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是3万元(9-3=6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