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德芬在《遇见未知的自己》中说道:看到我们的思想的同时,你就切断了对他的认同,如果你进而检视它的真实性,你会发现我们几乎90%的思想都是不正确的,当你不再盲目的听从脑袋里的声音时,就是他止息的时候了。
我经历了一次发现自己思想错误的过程。
昨天,我去定制两件衣服。当时,预约定制的还有两位AO史密斯的女老板。我试了几件,虽然不太满意,但没有表达。甚至我肯定不喜欢的衣服,在顾问的推荐下也试了。
但,我观察到这两位姐姐跟我不同,明确说只买一件,夏天衣服只能穿两年。还明确说某某衣服不喜欢。
我就显得很沉默,不喜欢也不说,不喜欢的也试。那个当下,我觉得自己有点奇怪啊,怎么不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
晚上回来后,我回顾了当时那个被憋住的感觉,并对自己进行了追问。
我发觉我的思路是这样的:
我不喜欢这件衣服=这件衣服不好=设计这个衣服的设计师不行=设计师不行
假如我说我不喜欢某件衣服,就是说设计师不行,这当着她面说太残忍了。
我的想法中有两个错误:
第一,我不喜欢这件衣服,就是它不好。
最后闺蜜买了我不喜欢那件,她穿很好看。说明这件衣服它本身是有价值的。我看它不好,不代表它不好,有适合它的顾客。
第二,我不喜欢这件衣服,就是设计衣服的人不行。
这一点自然也被否定,设计师设计出来的衣服,同一款会有人喜欢,有人不喜欢,这很正常。有人不喜欢,不代表设计师不行。
然后,我进而有了两个发现:
第一个发现:一件东西的价值,不因一个人喜欢与否而改变。
同样,一个人的价值,也不因别人的喜欢与否而改变。
第二个发现:一个人的作品,想法,做的事情不等同于这个人。一个人作品不好,不代表这个人不好。一个人做砸了一件事,不代表这个人不好。一个人观点与我不同,不代表这个人不好。
这又让我联想到一个经历:
过年期间,我们全家去看《第二十条》,孩子本不愿意去看,在我的多次邀请下才去。观影结束后,我说《第二十条》很好,儿子说《飞驰人生》更好。
我感受到了攻击。
我发觉我的思路是这样的:
我主张看《第二十条》,孩子说不好=我没眼光=我人被否定
事实是:《第二十条》只是我喜欢的电影,它不等于我。别人可以喜欢它,也可以不喜欢。我喜欢的东西,别人说不好,不代表我不好。
最后,总结一下我的收获:
一个人的价值不会因别人是否喜欢而改变。
别人否定我们的想法,不是否定我们这个人,想法只是想法,它不代表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