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篇小说!
谨以此文献给献给文中纯真的王子,献给那个纯真逐渐消亡的时代!
这是公元前513年的一次出征。
兵锋所指,乃是吴都姑苏。目标则是篡立的公子光。
1
战舰在低沉的号角声和牛皮鼓敲击人心的咚咚声中启航,水手收起缆绳,这重复了千百遍的动作已经到了熟极而流的境界。老水手右臂上举,将手中的撕碎的草叶抛向空中,草叶被风打散,指出风的方向。老水手“喔嚯”一声吼,撑篙的、起帆的、片桨的,一齐动了起来。年长的水手看着手下这些精壮汉子,很是满意。
长风烈烈,旌旗猎猎。
王子庆忌高大的身形立于船头,江风吹得王子的大氅啪啪作响,王子一手把在剑柄上,腰杆挺得笔直,英姿勃发,威武临风。在他的身后,是忠心的卫士步阳,以及三个月前只身来卫国投奔他的要离。
出宋国,一路向南,势若破竹。庆忌对攻下姑苏城满怀信心,接下来,他将以一连串的胜利打败公子光,了结上一代的恩怨。
这是上一代的恩怨牵绊,庆忌原不愿陷足其间。但这恩怨牵扯到父王,是他绕不过的坎。
他的曾祖吴王寿梦在四个儿子中最喜欢的是以德行备受国人爱戴的老四——季札,甚至萌生了传位给季札的念头。季札坚辞不受,王位传给了老大诸樊。诸樊心思是依着父亲的意思,传给老四。于是将父死子继的规矩改了,依前朝例,兄终弟及,这样,总有一天会传到“第一圣贤”季札身上去。
美好的愿望并不一定会能美好收场。开始一切都很顺利。可待到老三要传给老四季札的时候,季札仍坚辞不受,甚至逃到山中避不见人。吴王的大位总不能一直空着,一番折腾后,庆忌的父亲——僚,继承吴王位。
新王继位,本该尘埃落定,却有一人对此极为不满。公子光是老大诸樊的儿子。依公子光所想,季札不肯继位就应轮到他——老大诸樊的儿子——寿梦的嫡孙,来坐在王宫之中接受群臣的朝拜。但众臣拥立,王僚已经继位,公子光虽愤愤难平,却莫可奈何,只能隐忍。
公子光的门人伍子胥隐约发觉光这份不安的心思,献策推荐了“其怒有万人之气”的专诸。专诸刺杀了王僚,公子光即位,是为吴王阖闾。
父王被刺,王权易位。庆忌亦难幸免,受到追杀。在逃离姑苏的途中,公子光派出的最勇猛的四名猛士,不但未能伤他分毫,反而尽丧他手。只是可怜了堂御,死于背后暗箭。堂御从小与他为伴,陪他骑射习武,伴他游乐玩耍,为他驾车御马。他亲手掰断了弓手的脖子为堂御报仇,但却再换不回堂御憨憨的笑。
逃难途中,在深山隐蔽处歇脚时,躺在厚厚的针叶毯上,庆忌想起曾经的梦想。他对王位并无希冀,山野间自由自在的生活才是他想要的。
父亲继位后,他知道自己注定不能浪迹山水,便想成为四叔祖季札一样的人。季札是他的偶像,行四为季,他叫季札为季祖。除了神勇不如自己,季祖在所有的方面都让庆忌心仪拜服。以庆忌的筋骨勇力,很难有人是他的一合之敌,但他从不以力称雄。从小的熏陶让他知道,仁德和信义是世间最可宝贵的东西。
不想才几年光阴,父王惨死,自己因出逃反而得以游荡山林。只是这到底与之前所想差得太远。
远处山脚田野间依稀传来农人哼唱的声音。农人哼唱着《二子同舟》的歌谣,这曲子庆忌听的熟了。小时候,季祖不止一次教庆忌唱《二子同舟》,给他讲歌中的故事。同样是兄弟之间,同样是王位之争,但公子光的鱼藏利剑与故事中的冲和谦让相比,留下的不是千年传颂的歌谣,只有仇恨!季祖最后说:公子寿与公子伋之所以争相赴死,维护的就是节义的名分。想到这里,庆忌心中莫名一痛。
祖父诸樊的初心,没有如《二子同舟》中的歌咏的美德一般,成为一个兄弟相让的美好传说,最后却以血溅五步的手足相残结束。庆忌有一肚子的疑问需要季祖给他解答。
庆忌在卫国安定后才知,一路出逃的有惊无险,全赖季祖暗中相助。带回消息的人还告诉他:出使归国的季祖在王僚的坟前痛哭“哀痛死者逝去的同时,要侍奉新立的君主,这是先人的原则啊!”庆忌知道,季祖分明是在告诉他:就这样吧!
就这样吧!
在艾城土坯屋简陋的卧榻上,他在或进或退的焦虑煎熬中度过了一旬。
到第十天,庆忌拨开步阳送在他嘴边的汤匙,坐起来问:“你家里还有什么人?”
步阳不说话。
步阳是王僚家臣出身,他的父亲已经被阖闾处死。
“你想不想报仇?”庆忌追问。
“若杀我父亲的是吴王,我自然无仇可报!”
“若不然呢?”
“若是乱臣贼子,人人得而诛之!杀父之仇,不共戴天!”
看着步阳咬牙切齿的恨意,庆忌抿得双唇发白,良久,一字一吐说:
“阳,助我杀回姑苏,你我一同诛杀公子光!”
2
步阳看了一眼身旁的要离,发现要离独臂紧握剑柄,也正看着他。对视中,他从要离的眼中看到了激动,那激动大概和他一样,终于等到王子复辟大位的这天!
从吴国到卫国,一路东躲西藏,步阳一直是王子庆忌最忠实、最信任的卫兵。与他一起陪着王子的卫兵,死的死、残的残、跑的跑,能持戈矛陪伴始终的,只有他。
步阳从来没有想到有一天他会伴随王子庆忌打回吴国。刚逃离姑苏时,他向王子提议派人去刺杀阖闾,他已经找到了能够刺杀阖闾的人,和专诸一样,一名厨师,擅刀匕。
“光以刺杀得位,王子以刺杀取而代之,不正是合适吗?”他对王子说。
夕阳正好。王子满脸泥污的脸上,被西边漫天云彩映得红一块黑一块,早没了先前的俊美。当时王子默然不语,步阳以为这种默然最终会指向落寞,担心王子因此沉寂下去。
步阳不甘自己精心设计的刺杀行动无疾而终,毕竟以相同的手段对付公子光,在他而言,可称绝妙。后来他又进言了几次,王子总是这般沉默,直到那名厨师离开了王宫,他才勉强息了这份心思,不再提及。再之后,王子在卫国落脚,慢慢收拾起逃难途中的颓废,有了再起之心,他倒是从王子的沉默中领悟出些什么。那天,他在王子的眼中看到了坚毅——不是沉寂、沉沦,而是沉稳——年轻的王子经历大难后,变得更好了。
王子是要以堂堂之师、正正之旗,杀回吴国,杀进王宫,夺回父王僚留下的大好河山。步阳自此便收了刺杀阖闾的想法,一心想着跟随王子的步伐,在卫国招兵买马,训练兵士。
到艾城落脚时,他最信任的人中,只剩下步阳一人。
他清楚地记得艾城郊奠的那个夜晚,满天星子铺陈在暗蓝色的天空,在等待城内季祖安排的人回音时,他和王子一同躺在草丛仰望星空。
“都说人死后会变成天上的星星,父王会是哪一颗呢?”王子的声音很轻,“我若死了,会镶嵌在天上的哪个地方?”
王子以白身入卫,所幸季札小心翼翼地从几个不同渠道给庆忌送了钱来,让他不至于无法生存。而楚国派来了公子盖余,给他送来了足够招募、训练兵士的铜钱。
“若是你有意起兵讨贼,路过徐国时,记得提前告知我,我手下数千吴钩,尽归你用。”公子盖余是庆忌的叔叔,吴王僚的二弟。公子光篡位时,公子盖余正受王僚之命伐楚,公子光篡立的消息传来,公子盖余没有过多的犹豫,带着人马归降了楚国。
而要离的到来,加快了整个事情的步伐。
步阳在第一次见到要离之前,就听过关于要离的传说。在传言中,要离力大,擅剑,有万人之勇。他以为要离和王子庆忌一样,必定是个身长七尺的昂藏汉子。但眼前的要离形身形矮小,形容猥琐,被公子光砍掉了持剑的右手,而且衣衫褴褛,形同乞丐。一路逃奔而来,比当初逃避追杀的他还要狼狈几分。
他很失望,而王子却很兴奋。
“起来!”王子对匍匐于地的要离说,“一路逃来,想必受了不少苦吧。”
要离依言站起:“与王子一路来所受的苦难相比,不算什么。”要离语气淡然,完全不像是才经惨剧的人。但步阳却听出了淡淡的悲。毕竟要离被砍断一臂,锁进囚牢,在逃跑后又被那个楚国来的伍子胥杀光全家,任谁经此惨变,若说毫无悲戚之情,怎么也是说不过去的。
正是要离语气中淡淡的悲教步阳放心了些许。对从吴国来的所有人,他的心中都有几分防备。他不得不防,毕竟公子光是靠专诸的鱼肠剑刺死王僚,而成为今日的吴王阖闾,说不定会用同样的手段来对待王子庆忌。
“光为什么要降罪于你?”即便吴王阖闾已经在王宫称孤道寡,但王子从不称公子光为阖闾,光以卑鄙的手段杀了他的父亲王僚,要他向光称臣,这是王子无论如何都不能接受的。
王子当然知道原委,十多天前有消息从姑苏传来,说一个月前,公子光以散布流言的罪名要杀勇士要离,幸得伍子胥求情,被砍了持剑的右手,投入大牢。过了几天,要离居然从牢中脱出,公子光大怒,命当初求情的伍子胥杀了要离的全家,如此犹不解恨,硬是将要离的妻子当街烧了。听到这个消息时,王子很是叹惋,为吴国又少了一名忠勇之士。不想有一天,要离会投奔而来。
对王子而言,要离正是他需要的一面旗帜,诉说公子光残暴无道,收拢人心的旗帜!
要离听王子垂问,许是想起妻儿惨状,声音微微发抖:“阖闾无道,得位不正!我不过在集市上卖鱼时与人谈起,谁知被阖闾听去,戮杀我妻子儿女,焚之于市,无罪见诛,我恨不能手诛之!”
3
断臂要离来之后的表现,让步阳一改初见时的不以为然。
步阳知道,王子收留要离,起初只是因为要离对王僚的忠心,但不久,王子就发现要离虽是渔家出身,对行军打仗却有一套,便将招募和训练士兵的重担从他手中分了一些出来,压给了要离。
他看到,因为仇恨,要离瘦小的身体里爆发出无穷的力量。好几次,王子看到要离右臂断处隐约有血水渗出。王子劝要离歇息片刻,要离只是笑笑,让士兵重新包扎好,又开始训练。
从要离的步法他还看出,若非惯于使剑的右手被砍断,要离绝对是剑术大家,训练士兵时,要离不经意的抬腿挪步,分明是章法严谨,进退有据。
“若非要离断了一臂,确实当得‘勇士’二字!只是右臂被齐根砍断,便是练出左手剑,身子平衡总是差了些。可惜!”隔着老远观望要离练兵,王子对步阳说,心中生出些惜才怜才的感慨。
“若是他双臂健全,最多在王子手下走上三招,现在么,非王子一合之敌。”步阳回道。
步阳倒不是看不起要离,他不止一次随王子田猎,王子徒手搏虎擒犀的场景犹在眼前,在他眼中,能够在王子手下走上三招,已经非比常人了。
“要离确实是王子的良助!”在王子落难的时候,能够和他一样跟随的人虽然不少,但确实不算多。而要离算得上是其中翘楚。看着挥汗练兵的要离,步阳心想。
要离奔卫的三个月后,庆忌带着从曹、卫招募的两百余死士从卫国出发。不曾誓师,也没有鼓动,让这些人甘于效死的是钱,或前程。战死会有家人替他们领到卖命的钱,若是有幸杀进姑苏,助王子庆忌夺回王位,等待他们的自然是一场泼天的富贵。
出发前,王子派人联系了公子盖余,收到的消息是,在徐、楚、吴交界的地方,会有三千人马在等着他,供他调度。粮草连同渡水的战舰也不用他操心,公子盖余说了楚国的承诺:“一应物事,俱已安排妥当。”
徐是楚国附庸,他们在徐、吴边境修整了一天,从卫国带来的死士在他的授意下,打散到那三千人马之中,确保王子的指令能如臂使指般传达如意。
第一战在庆忌看来几乎算不得一战。那天天气晴朗,空气中弥漫着氤氲的水气,曙光中,当庆忌的大旗在城外飘起,士卒列阵完毕,还未下达攻城的命令时,城门洞开,将庆忌一行迎入城中。
随之而来的是一连串的胜利。在王子对面,无一合之将。
势若破竹。不过旬日间,他就跟随王子的脚步踏进邗邑,再过大江,不过四舍之地,便是姑苏。胜利来得如此轻松,以至于步阳觉得破姑苏只在旦夕之间。
公子盖余在三天后自水路而来,带着之前承诺的近百艘战舰。随船除开水手外,还带来了当初归降楚国的最后一千多人马。
“楚王说,若是你为吴王,楚王愿以次女许配给你。愿吴楚两国永结兄弟之好!”说这话的时候,公子盖余脸上的肌肉跳动,扯动眼角跳了几下。
4
终于等到这一日了!要离的心中有些激动,断臂隐隐作痛,带得空袖不住颤动。还好船头风大,呼呼风声中,把要离心中的一丝波动掩饰得恰如其分。
鼓声正隆,风正劲,帆正满,战舰以越来越快的速度离开江岸,要离的心沉浸在这鼓动人心的仪式之中。有一刻,他闭上眼睛,深深吸了一口气,感受号鼓的澎湃。
咚咚!咚咚!鼓点正合着心跳的节拍,他知道,他一直等待的这一刻就要来了。
他这一生一直在等待一件大事,一件能够让史官用刀笔在竹简上刻下他名字的大事。他做过很多尝试,那些或真或假,或褒或贬的传说,足以让他成为市井英雄,却远不足以打动史官,名垂青史。
要干大事,现在时机正好!要离手持剑柄微微发抖。
他极力控制自己。没人知道他下一步要做什么,他要做一件改变历史进程的事,而这件事,会将他的名字留在竹简上,千秋万世后,人们都会知道他的名字,歌颂他的功业。
要离屏住呼吸,再次告诉自己,他就是等的这一刻。
战舰半渡——船下,大江涌浪;船上,劲风鼓帆。
一根细小的白线远远地出现在战舰前方,久在水里讨生活的要离明白,前方有一股浪慢慢逼近。老水手在风中大喊,手臂挥舞,指挥水手们将船头微偏,迎浪而行。
“酒来!”要离大喝一声,大步前跨,在庆忌身后五步停下,他知道,任何人近王子五步以内,都会引起步阳的警惕,毕竟三个月来王子庆忌背对着他,而且步阳居然不在身边的机会不过只区区三次。
要离对王子说:“盛事岂可无酒?愿为王子进一樽,愿王子早破姑苏,杀个畅快!”
王子挥手示意,要步阳去拿酒,回头对要离笑说:“此去只为手诛贼子,却不可大开杀戒!”连续大胜之下,志得意满之情尽在一笑之中。
要离手不离剑柄,低头应道:“唯!”复上前一步,带着笑恭维:“自投奔王子以来,这是臣第一次见王子笑。”
庆忌正看着紧随身后的战舰浩荡,甲板上戈矛森然,要离这句应景应情、恰到好处的恭维让他心中舒坦,禁不住仰头大笑。此时,先前的那一道白线正化作巨浪,朝战舰扑来。
大浪涌来,战舰破浪而行!
一头苍鹰受不住风浪的夹击,厉声长嘶,朝战舰落下,以求片刻栖息。
船头迎浪,仰俯之间,庆忌转身牢牢抓住船舷。而在船头朝下的瞬间,要离似是稳不住身形,脚下暗暗用力,接着船头俯冲之力,朝庆忌的方向倒去!
利剑出鞘!
只一闪间,利刃穿过层甲,透胸而出!
苍鹰把握不住战舰迎浪的俯仰,一头撞在水殿门额之上,噗的一声,如中败革。
与此同时,庆忌感到后背微微一痛,右手仍紧抓住船舷,左掌本能地向后拍出,噗的一声,如中败絮。
不过瞬间,那痛便传到前胸,庆忌低头看,一小段剑身突兀地从胸前伸出,剑尖凝着一粒血珠,将滴未滴,刺目的红。
要离倒在地上,步阳怒目而视,手中长戈架在要离的脖子上,胸口不停地起伏。庆忌走近,挥手让步阳退下。
5
庆忌盯视着要离,眼中带着疑惑:“为什么?”
要离被庆忌一掌击在胸前,似是五脏六腑都被翻了个面,不住地翻腾,喷了一口鲜血,心中却忍不住自问:“若是我双臂健全,能不能躲开这一掌?”他最后得出的结论是,除非不求一击必中,否则即便是借了战舰的颠簸之势,他也绝无可能躲开。
“断你一臂的确实是公子光,在街口被挫骨扬灰的确实是你的妻儿,你为什么还要卖命给他?”庆忌以力称雄,却不是鲁莽汉子,要离奔卫,他便暗中着人打探,其妻儿之死,绝无作假可能,因此才放心让他跟随左右,让他居于身后而不疑。
然而,要离所图为何?
在奔卫的三个月中,要离至少有三次机会可以刺杀庆忌,但他没有动手。那时候动手,他杀的不过是一个落难的公子庆忌,而专诸杀的却是吴王。他怎会以全家性命,却只搏来也许都不能让史官提起兴趣拿起刻刀的“小事”?
然则庆忌武功远高于其父,远高于断臂的他。要说难度,刺庆忌,远高于专诸刺王僚!没人知道他的左手剑比右手更强,但即便在庆忌全无防备之下,他也不敢说和庆忌面对面能一击而中。
而现在却不同,将要死在他剑下的,是将要领兵杀进姑苏的王子庆忌,是未来的吴王!
要离要的是青史留名,适才一击已经足够。
为什么卖命,他不想说,也不屑说,只是扯动嘴角,做出笑的模样。鲜血从要离嘴角溢出,看不出在笑,倒显得愈发狰狞。
前不久,一个厨子,只因在鱼腹中藏一把短匕,在献上美食时,抽不冷以匕首刺杀王僚,便得以被史官记载:“专诸进炙,刺王僚,僚立死”。
竹简上虽只短短的十个字,但市井传说中,专诸的威能被无限夸大了。满脸虬髯的大嘴厨子,被说成虎背熊腰,英武有力,气势无匹的人,都说专诸“其怒有万人之气,甚不可当”。
要离尤其对“甚不可当”四字不以为然。“若是我和专诸单挑,他在我手中该是走不过十招。”若干次在夜里,他模拟和专诸对战,最后得出结论,专诸和他过招,必死!
庆忌俯身抄起要离的脚,倒提着要离,将他的头浸入水中。
季祖曾告诉他,国人会爱戴有德行仁心的君主。他自认德行无亏,而公子光不顾吴国正处在和强楚的战争中,私蓄死士,刺杀君主。两相比较,他愿意相信要离是因为“阖闾无道”而投奔于他。
然而胸口因剧烈动作引起的剧痛告诉他,并不是。
庆忌微微用力提起要离,嘶声再问:“为什么?”
季祖曾说,人生一世,最可珍视的,唯一“义”字,义之所在,不顾其利。“然而要离并非谁家门客,不过是市井之人而已,他要刺我,为的是哪门子义啊!”庆忌心中愤然,抛开“利”字,不管是德上,还是义上,他想不出要离刺杀自己的理由——他感觉力量正从身体里流失,流失到他不知道的地方去,他很快会死,他要问清楚,不愿意死得不明不白。
头离开水面,要离想强装出笑容。说不定史官会记录这一段经过,这样的话,在史册中会将他的英勇果敢写得更细致、更突出。然而咧开嘴时,他只能深吸一口气,带出胸腹浊气,然后不管不顾地大口呼吸。
庆忌再次将他的头浸入水中。
这一次时间更长,窒息让他在水中看到了死亡的白光。等庆忌再次提起他来时,他已经无法强装笑颜,剧烈的咳嗽已经控制了他。
他心里无比艳羡专诸有机会能青史留名,他胜过专诸多多,所差者,只少了一个赏识他的人。这不难打听,在西市酒肆转一圈,他就得到一个名字,伍子胥,楚国贵族,曾是阖闾的门客,现任吴国的行人。
得到伍子胥的信任,只费了要离的出剑一招和三句对话。
问:“专诸刺僚,其母为使其成就大事,绝其对高堂老母之念,自缢于房,你能做到吗?”
答:“臣闻安其妻子之乐,不尽事君之义,是为不忠;怀家室之爱,而不除君之患,是为不义!若到用我之时,愿请戮臣妻儿,以绝臣临事犹豫之心!”
问:“专诸刺僚,事成之时,便是身死之时,你能做到吗?”
答:“王之患,在公子庆忌。刺庆忌之难,在庆忌之勇。臣请断臣右手,诈以负罪出奔,庆忌必信臣矣!”
问:“专诸刺僚,母死子贵。若我杀你妻儿,有功难赏,一场富贵却与你无干。”
要离回得更干脆:“干大事,但求青史留名,无需富贵!”
要离对阖闾的心思拿捏得恰到好处,让大王阖闾日夜思虑、辗转难眠的,不是强楚来犯,却是随时可能复辟大位的公子庆忌。而这,正是阖闾用得上他的地方。
这次他没有等到庆忌再问“为什么”,头又被浸入水中。
再次被提出水面,要离咳嗽罢,不等庆忌开口问,反问道:“能手刃天下第一勇士,臣算不算得天下勇士?”停了片刻,喘息稍止,终于在脸上做出笑的表情:“臣比专诸如何?”
庆忌楞了一下,后退几步,坐在甲板上,将要离横置于膝,看着要离似一滩烂泥般委顿,却强自咧嘴在笑,痴了片刻,忽而哈哈大笑:“你非我一合之敌,居然敢加兵刃于我,果然算得上天下勇士!”笑完,庆忌正色看着他,又重复一遍:“你的确算得上是天下勇士!”
庆忌长剑贯胸,又倒提要离沉溺于水,胸前创口流出的血顿时浸漫甲衣。
步阳心中大恨,眼前这个人不仅蒙蔽了他,也蒙蔽了王子,让王子在成功在望时功败垂成。他不忍看王子受罪,一脚将要离从王子膝上踢开,口中喊一声:“小人受死!”长戈带风,朝要离的脖子划去,要收割要离的性命。
6
要离闭目候死,静等锋刃加颈。
完成了这件大事,他再无所求。人生逆旅,死对他而言,不过是羁舍一宿。然而他并没有等来死亡。
“住手!”出声制止步阳的是庆忌。步阳停下挥动的长戈,看着庆忌。
庆忌从地上站起,略略用力,痛楚便开始撕扯,嘶地轻吸一口气:“他也算是天下勇士,死一个勇士已经够让人悲伤了,怎么能一日之内死两个天下勇士呢?”虽身中利刃,言语中却有舍我其谁的傲气。
庆忌看着委顿在地的要离,忍痛吩咐:“我这一掌虽不致死,估计也从此废了。派人将他送入姑苏去,至少对公子光而言,他当得一个忠字!”
步阳知道这是王子交代后事,泪流满面,即便心犹不甘,也只能俯首应一声:“唯!”
“跟随而来的吴兵,就地解散了,光不会对他们怎样。”庆忌见步阳强自压抑,几乎要哭出声,微微摇头道:“从卫国募来的死士,让他们回去吧,那些钱都发给他们,就当是已经卖过一次命了。”
步阳紧咬双唇说不出话来,点点头应了。
“至于你,光无论如何不会放过你,剩下的钱你就留着,也不用再回吴国了,随便找个什么地方做个营生好好地过日子。”
步阳终于忍不住哭出声来,跪倒在地。见步阳如此,其余将士纷纷跪倒。
风,仍是劲风。只是刚出征时,劲风烈烈,让人奋进。而现在,却透着悲意。
庆忌反手抽出透胸利剑,鲜血喷涌而出,溅得步阳满脸。庆忌笑看着步阳,人摇摇欲坠,步阳上前扶住,耳听得王子越来越低沉的声音,带着一丝悲伤:“好想再见到季祖,我……还有很多问题要问他……”
血汩汩外冒,王子的眼皮慢慢闭上,唇间噏动,却似呢喃着什么,步阳凑耳听,依稀是从前听王子唱过的一首歌谣:
“二子乘舟,泛泛其逝。愿言思子,不瑕有害。”
这首百年前卫国的歌谣,王子从季祖那听来的,在奔卫逃难途中的一个夜晚,王子也唱过,并解释给他听,大意是:我是多么的思念你啊,愿你从此远离灾难与祸苗!
王子的歌声渐不可闻,终于止息,头软软地垂落,倒在步阳的怀中。
他痛哭失声,却不能挽回什么。
要离躺在地上,只觉得内脏移位,浑身上下无一处不痛。那贯甲透胸一剑,藉着战舰俯仰之势,是他毕生最有力的一击。而拍在他身上的雷霆一掌,也是他一生中所受的最有力的一击。他浑身无力,身子软绵,侧头看,不远处的甲板上掉落一头苍鹰,和他一样口鼻流血,软绵绵地躺在地上。
王子庆忌说要将他放归姑苏的话让他震惊。怎么会?怎么可能!但很明显,步阳忠实地执行了王子临死前的命令。船到对面靠岸,步阳拨了一艘小船,叫了几个家在姑苏的士卒,同他一起上路。步阳从王子合眼死去后,再没正眼看他,连将佩剑交还给他也是吩咐了手下士兵。
当夜无眠,要离用一夜的时间思考,从奔卫以来与王子接触三个月来的所见,到王子临死前的所为,让他似乎明白了些什么,但总抓不住。临到清晨,当第一缕阳光射进船舱,他像忽然被唤醒一般,大汗淋漓而下。
其时晨曦微露,水面雾气迷蒙,朝阳软软地照在雾气上,水面如笼纱,有着朦胧的美。“死在这样的景色下也很不错。”趁士卒仍在梦中,他拖着虚弱的身子,从船帮勉强翻滚而出,落入水中。
噗通的落水声惊醒了士兵,士兵们七手八脚把他从水中捞了出来,没能死成。
要离浑身无力,几近废人,斜靠在船帮上,声音虚弱:“让我去死!”
一个看上去未满二十的士卒扁了扁嘴,语气轻蔑:“您怎么能死呢,您还要去领大王的赏呢!说不得大王要给您封个一官半职,从此你就是贵族老爷了,封妻荫子,富贵何及啊!”
“我为取信于王子,妻儿被焚尸扬灰于街市,这是不仁;为了新立的国君,去杀故君之子,是为不义;既然向王子称臣,被委以重任,却诛杀人主,可谓无德。”要离言语悲戚,脸上分不清是江水还是泪水:“我有此三恶于身,有何面目活在这世上!”
身旁年长的士兵拍了拍他的肩膀,叹了一声:“早知如此,何必当初!”说完弓着身子钻出船舱。
士卒心中鄙视,一个个都离开船舱。
要离死志已定,正好身边无人,他将剑柄插在木缝,锋刃斜斜向上,人跪坐于前,比了比高度,便向前扑倒,剑锋插入喉咙,从后颈对穿而过。
要离嚯嚯了几声,挣扎着想要起来,奈何四肢无力,怎么也爬不起来。不一会,人便迷离起来。
迷离中,伍子胥来到眼前,笑眯眯地对他打了一躬:“你已经是废人一个,便是泼天的富贵于你何用?你连行走如常都难,更别说娶妻生子了,哈哈哈!”
伍子胥的笑声戛然而止,雾气中闪出的是被他激得数语而亡的椒丘欣,耳中听到椒丘欣嘲讽的冷笑:“当日你说我‘形残名勇,勇士所耻’,而今这八个字用在你身上真是再合适不过!”
浓雾掩来,将椒丘欣的身形密密笼住,幻化成王子庆忌冷冷的眼:“我是王室贵胄,天下第一勇士,你怎配与我同日而亡!”
雾气愈加浓密,连带着眼前的一切都变得血红而扭曲。迷离中,他看到了一束光,仿似清晨的第一缕阳光般,温暖和熙,照得他浑身暖洋洋的,除了指尖的冷。
“今天已是第二天了……”这是刺客要离在世间的最后一个念头。
文末乱弹:
在春秋战国的刺客中,最让人瞧不起的就是要离。
原因无他,为刺杀庆忌,在自残身体以外,不惜牺牲妻儿。专诸的母亲为让专诸无牵挂,主动自缢——为的是事成之后的封妻荫子,而且专诸的儿子确实得到了封赏;
而豫让的自残,只是止于自身。更何况豫让的“让天下贰臣羞愧”的豪言,岂不是更该令要离羞愧吗?
让司马迁心动心仪的,是士为知己者死的义愤,是愤然一怒的勇毅果决!司马迁说到为刺客立传时说:此其义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
杀老婆的名人很多,不止要离一个人。吴起算一个,张灵甫也算一个。吴起因为这个很让人瞧不起。而要离则最终没能入司马迁巨眼,史记的《刺客列传》中就没有要离。因为要离没有司马迁说的“义”字!
以现代人眼光看,故事的两个主角都是痴人,都是二货,都特么是蠢蛋。但我喜欢。
这是一个'是真英雄重英雄'的故事,是一个堂堂之师败给阴谋的故事。
关于春秋战国,本来是要把第一个小故事献给这个纯真的王子,但这个稿子改动了至少三次,还是不敢交出来,一推推到现在。
春秋战国,越到后期,阴谋越多,这个故事恰好有纯真、有阴谋。
庆忌之死,与其说是死于王权之争,毋宁说他是那个纯真年代随葬的祭品!
尚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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