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吴姓状元7⼈。
4:吴信中(1772—1827),字阅甫,号蔼⼈,徽州休宁长丰⼈,寄籍江苏吴县。嘉庆⼗三年(1808)戊⾠科状元。及第后,例授职翰林院修撰,掌修国史。
嘉庆⼗五年,吴信中出任河南乡试主考官。⼆⼗⼀年,出任⼴东乡试主考官。⼆⼗三年,吴信中京察⼤考获⼀等,升任庶⼦。⼆⼗四年,出任湖北乡试主考官;⼤考⼀等,⼊值南书房。累官⾄侍读学⼠。
吴信中幼时被弃,吴云于途中将其拾回收养。状元及第后,吴云向吴信中说明此事。得知⽣母健在,吴信中不计前嫌,迎来赡养,尽⼼孝敬,让⽣母颐养天年,给她养⽼送终。
吴信中耿直如其养⽗,为⼈正直,秉公处事,⽆私⽆畏。其养⽗吴云任御史时,“弹劾权要,声震朝野”,得吴信中⼤⼒⽀持。后来⼈们在吴信中的遗物中,发现其副墨犹在,⼿迹⼀⽬了然,吴信中始终给其养⽗以⽀持和帮助。
吴信中虽然⾃幼随养⽗寄居江苏吴县,但他⼀直不忘⾃⼰是休宁⼈。他不仅常常光顾京师休宁会馆,⽽且多次慷慨解囊资助会馆。还以“⾢⼈”⾝份满怀深情地撰写了《休宁义园碑记》。养⽗吴云由河南彰德府辞官,归家养病。吴信中也以病告请长假,回乡侍奉⽗母。尔后不复为官,居家⾄终。
著有《⽟树楼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