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6年11月30日,约翰•迪克森•卡尔出生了。谁也没想到,这是一位天才,没有人想到是这样一个人写出了传世经典《三口棺材》,没有人想到是这样一个人写出了流传至今的“密室讲义”,没有人想到是这样一个人获得了“爱伦•坡终身大事成就奖”,更没有人想到是这样一个人在72部作品中构思出了50多种密室手法,无以复加。没错,这个人就是“侦探小说黄金时代三巨头”之一的约翰•迪克森•卡尔。读推理岂能不读密室,读密室岂能不读卡尔!
卡尔和许多推理作家一样都是从小时候喜欢上侦探小说的,他的父亲是律师,父亲想让他继承自己的事业,但卡尔却说“我只想写侦探小说!”“有志者事竟成”,卡尔正是凭借着儿时对侦探小说喜爱的一腔热血,从而走上了侦探小说的创作道路。但在追梦过程中,必然会有许多难关阻碍着追梦者的步伐。
卡尔在高中时代成为了文学编辑,并给学校杂志投稿,他的第一篇习作《山羊的影子》就初见“密室之王”的端倪。他还写许多评论,也做过编辑,并且在不到两三个月就成为了主编(这是真有天赋呀)。
卡尔写出的第一个系列是预审法官班克林系列,该系列仅有五部,原因很简单,是因为在创作初啼时期,卡尔并没有塑造出自己满意的侦探形象。所以才放弃班克林系列的创作。在斟酌推敲后,终于成功塑造出两大侦探——基甸•菲尔博士和亨利•梅利维尔爵士。前者的原型是卡尔的偶像英国侦探小说家G.K切斯特顿,而后者是丘吉尔。至此,开启了卡尔成熟和辉煌时代的创作生涯。虽然,班克林系列只有五部,但该系列的处女座《夜行》还是打开了销路。出版商和卡尔本人对这部作品都极度自信,特别是出版商把作品的解谜篇封印起来,并承诺如果有读者猜对结局,就退款。我不知道是否有幸运者,但可以肯定的是,《夜行》的出版为卡尔带来了自信。这让他更加坚定要写出优秀作品。
不过,在尝过甜头后,卡尔也碰壁。出版商要求他每年只能出版两部作品,对于创作欲旺盛的卡尔来说,这个要求显然不合理,所以当即拒绝。于是,出版商与卡尔解约。在离开这家出版商后,卡尔另寻他路。终于,第二家出版商与卡尔合作。但卡尔又遇到了问题,卡尔想以卡尔的名字出版作品,但出版商要求卡尔要用卡特•迪克森的名字来出版。卡尔意识到自己可以通过写作来维持生计,所以,也只能妥协。看来每一位侦探小说家的出道都要经历些波折。
卡尔为何能如此受读者喜爱和追捧。我认为有以下几点。
一,卡尔吃谜不可能犯罪,特别是密室题材。卡尔在《三口棺材》中借菲尔博士之口,写到的密室讲义,囊括了那个时代几乎所有密室推理小说的各种类型和分类,这份讲义非常专业权威。可以说,没有推理作家没看过这份密室讲义的。此后,许多作家也都效仿卡尔写出了属于自己的密室讲义,甚至已经不局限于密室讲义,比如,斩首讲义,不在场证明讲义,死亡留言讲义等各种类型讲义孕育而生。可见,卡尔的密室讲义不仅为创作者提供了密室思路,更开拓了讲义这一新型内容。所以,密室讲义不仅是划时代的讲义,更是弥足珍贵的讲义。
卡尔对于密室的贡献是无法用言语说清的。很难想象,一个人能够想出那么多精巧的密室诡计,不过这些诡计质量也是参差不齐,但无论怎样,这些都是卡尔的智慧。卡尔是位非常善于包装诡计的大师,有时候诡计很简单,但读者依旧猜不出来。比如,《铁笼问题》《唤醒死者》。卡尔对于诡计的执着已经到了歇斯底里的地步,他会亲自实验每一个诡计,以确保诡计可行性。因为他懂得读者最看重诡计可行性的道理。所以,卡尔对于诡计的态度是非常认真的。任何一位作家都做不到这点。当然像《失颤之人》这样的诡计,其实验难度是很大的,但卡尔肯定也尝试了。他的代表作《犹大之窗》里的诡计,如果你有时间不妨操作一番,或许会感受到一丝喜悦。
二,卡尔勇于尝试各种类型,主题,风格的创作,这使他成为多面手。《爬虫类馆杀人事件》类似小品文,《独角兽谋杀案》带有间谍小说色彩,《阿拉伯之夜谋杀案》是奎因式的逻辑流,《耳语之人》是吸血鬼题材等等。所以,他的每部作品都与众不同,都会带给读者不一样的新感觉。这也是许多推理作家少有的。而且写什么像什么,这就更厉害了。
三,卡尔编故事,讲故事的能力太强了,他总能带动读者有兴趣体验下去,对于情节的处理总会有起伏。我们说,一个再好的诡计如果没有一个好故事来衬托,就等于只是一个空架子,乐趣也会减少许多。也许编故事是作家的基本能力,但真正把故事讲的有趣吸引人则真是作家的功力体现了。
四,氛围渲染极佳。侦探小说的诡计固然重要,但氛围的把控也是非常重要的。卡尔的资深研究者,日本推理作家二阶堂黎人就提出“气氛胜于诡计”的理念。特别是对读者而言,氛围可以引领读者有体验的动力,所以,纵使是大篇幅的故事,只要把氛围处理好,就不会使读者感到体验的疲惫。
五,天马行空的文字想象力。卡尔作品的文字仿佛是一位舞者,她可以表现出各种形态,形式。读者可以通过卡尔的文字来感受到文字的魔力和魅力。卡尔喜欢饮酒,所以会靠酒精激发创作想象力。所以,他笔下的人物都是有既视感的,这可以从人物形象和语言表现出来。都说阿加莎有群像描写的本领,如果你看过卡尔的人物描写,你或许会觉得卡尔的人物塑造能力丝毫不逊于阿加莎。卡尔的文字经常出现思维跳脱,语序颠倒的现象,对于初读卡尔作品的读者确实不太习惯,但接触久了,就会发现这正是卡尔文字的独特性和魅力。
六,两大侦探的魅力。推理作家通常都喜欢创造两名侦探,这两名侦探通常都有极大反差。卡尔塑造的基甸•菲尔博士和亨利•梅里维尔爵士都各具特点。菲尔博士像是老科尔国王,头戴铲形帽,戴着丝带眼镜,留着强盗式的胡须,走起路来有如大象,声如洪钟,手持两副拐杖,总是用拐杖敲地面。他的职业是字典编纂家,对各种酒类有专业的知识和见解,还著有英国史相关的著作,博学多才,说起话来有时文邹邹,一派老学究的模样。他的口头禅是“雅典的执政官们”。亨利爵士,光头,头戴巴拿马帽子,恶毒的眼神,邪恶的样子,喜欢爆粗口,言行粗鲁,叼雪茄。喜欢把脚放在办公桌上。他是英国军情处人员,律师,被卡尔赋予伟人,密室专家的美誉。口头禅是“孩子”“上帝爱鸭子”“看在以扫的份上”。要说二者有什么共同点,一个是聪慧过人,能够解决离奇案件。另一个是,二者都是大胖子,哈哈。不过,卡尔塑造的这两位侦探都不是凭空捏造的,他们都是有原型的。菲尔博士的原型是英国推理作家,也是卡尔的偶像G.K切斯特顿,而亨利爵士的原型则是丘吉尔。相比两位侦探来说,我可能更喜欢亨利爵士,或是叫做H.M.,我觉得H.M.更可爱些,(特别是爆粗口时)更像个老顽童。菲尔博士就有些一本正经了。
卡尔一生都在创作侦探小说,一生都在奉献他的智慧。11岁时,卡尔的脑海里就已经构思出120多种诡计了,晚年不幸得了肺炎,一只手几近瘫痪,可他病情稍有好转,就立刻提笔进行创作,而且诡计灵感依然不断。可见,卡尔的大脑是为诡计而生,他的作品也是为诡计服务。
卡尔在同行眼里也是名副其实值得尊敬的,阿加莎•克里斯蒂就坦言“现如今很少有作品能困惑我,但卡尔总能。”著名侦探小说评论家安东尼•布彻就说“若克里斯蒂是推理界天后,那卡尔就是推理界天王”。卡尔的邻居也是好友,曾是魔术师后来改行成为推理作家的克莱顿•劳森就为他的作品提供了不少魔术灵感。
卡尔的作品还具有前瞻性。约瑟芬•铁伊的《时间的女儿》是历史推理名作,我笃定,许多读者都会认为这是第一部历史推理,在没有看到卡尔的《新门新娘》时,我也是这么认为的。但殊不知,开历史推理先河之作正是卡尔的这本《新门新娘》,而《新门新娘》的创作初衷并非卡尔真想要写一部历史推理,只因卡尔与劳森在互相切磋创作灵感时的一次谈话才促成了这部作品的诞生。当时,劳森构思的谜题是——让房间里的家具瞬间消失,毕竟他是魔术师出身,所以会想到一个物体消失谜题,而卡尔在构思一个人走进电话亭然后从里面消失的谜题,结果俩人都被自己构思的谜题困扰住了,突然间,他们彼此看了一眼对方,愁眉不展瞬间变成了茅塞对开。对呀,不如我们交换创意,你来解决我的谜题,我来解决你的谜题,就这样,卡尔写出了带有房间家具瞬间消失谜题的长篇历史推理《新门新娘》。劳森写出了带有人在电话亭消失谜题的短篇《天外来客》。卡尔的许多作品都带有魔术元素,比如《爬虫类馆杀人事件》《绿胶囊之谜》等。这显然是受到了劳森的影响。
虽然卡尔已过世超过了一个世纪,但他的作品永远不会被上帝带走,现如今,卡尔作品再版,无论是对于认识卡尔,读过卡尔的读者还是未曾听闻卡尔,想要了解卡尔的读者来说都是巨大福音!
卡尔的影响力。卡尔与阿加莎•克里斯蒂,埃勒里•奎因并称侦探小说黄金时代三巨头。但卡尔的名气显然不如另两位。有一个很大原因是,卡尔的作品没有被过早的引进国内,直到电影《唐探3》里出现了“14种密室讲义”才让许多人真正知道在侦探小说史上还有这样一位叫约翰•迪克森•卡尔的人。我想卡尔作品的再版一定离不开这部电影的影响力。在国内,也只有一位叫孙沁文的推理作者对卡尔有一点研究,他被称为中国的“密室之王”,他也是专攻密室,有许多不错的密室诡计。但是,在日本推理小说古早时期,也就是江户川乱步那个年代,就已经有卡尔作品被引进日本或是翻译成日文了。乱步著有《卡尔问答》,横沟正史的《夜行》也是以同名来致敬卡尔的《夜行》,折原一的《七口棺材》很明显是受到了卡尔《三口棺材》的影响,有一章专门就叫“阅读约翰•迪克森•卡尔的男人”,还有加贺美雅之的作品也极具卡尔作品的风采,当然,最最具有代表性的肯定是二阶堂黎人,他作品的风格深受卡尔影响,他也是卡尔作品,最权威,最资深的研究者,他幸运的读完了卡尔所有的72部作品,并且作了作品的全评论。而且点评专业,到位,精准。可见,他是多么喜爱卡尔呀。随着卡尔的名气在中国不断提升,相信有朝一日,会有更多的读者喜欢卡尔。
最后,谨以此文,纪念卡尔诞辰118周年,以隆重的深情致敬我最喜爱的侦探小说家约翰•迪克森•卡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