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05刑法柏浪涛10题第六题,事实一

偷回欠条的行为

意见一:不构成犯罪,欠条属于价值很低的财产,不收刑法保护。

意见二:构成盗窃罪,属于入室盗窃。欠条是一种债权,具有财产性利益,是有价值的财产,应收刑法保护,且属于入户盗窃,因此构成盗窃罪,应当从重处罚

吴某从郑某家头回轿车行为

观点一:不构成盗窃罪。吴某是轿车所有权人,所有权能够对抗占有权,因此无罪。

观点二:构成盗窃罪。郑某基于借款合同,合法占有该轿车,能够对抗所有权人,因此吴某头回自己的轿车行为构成盗窃罪。

标准答案

关于吴某盗窃欠条的行为,

第一种意见认为:吴某构成盗窃罪。理由:欠条是一种财物,具有证据价值,因辞职的想法有限保护。也即通过抢劫罪和特殊类型的盗窃罪(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予以保护。吴某入户盗窃欠条,构成盗窃罪。

第二只意见认为:吴某不构成盗窃罪。理由:欠条不是债权本身,而是证明债权的证据,盗窃欠条不意味着盗窃债权,欠条只是一张纸,不值得刑法保护。

关于盗窃轿车的行为

第一种意见认为:吴某构成盗窃罪。理由:合法占有能够对抗所有权人。所有权人偷回财物,虽然没有非法所有的目的,但是有非法占有目的,成立盗窃罪,只要求非法占有目的,不要求非法所有目的。

第二种意见认为:吴某不构成盗窃罪。理由:所有权人偷回自己的财物,没有非法所有目的,成立盗窃罪,要求有非法所有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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