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租界史二。
早在鸦片战争之前的几十年,1776年,法国曾有过强大的通商舆论活动,并在广州设立了一个领事馆,期后,随着英国等国家陆续与前清签订一系列的条约,中法于1843年签订了一个草案,在法国商会的要求下,法国政府派出了以刺阿尼为代表的赴华使团,作为英国最近的邻国,法国在过去几十年与广州通商中,获利无数,虽然前清政府设置了种种障碍,但英法贸易总额年年增加,这使得英国更加渴望获得更多的通商口岸和条约的支持。
在法国外交部写给刺阿尼的信中,直言不讳的说到,国王政府早已派出军舰驶往中国海面,授权军事特殊使命,保护法国商会在华利益,并交代了一些任务,包括在一些口岸设置领事,并要求驻军。
刺阿尼的使团乘坐的是三艘军舰,这些军舰都是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配置,其中“阿基米德”号舰,是一艘二百二十匹马力的蒸汽轮船,在这条船上,前清政府官员被迫签订了一份有三十六项条款的条约,那是1844年10月24日,地点是广州珠江口的黄埔。
就是这份条约,明文规定了“法国人在五口通商口岸处,有权建设一切建筑物,其建设建筑不受前清政府限制,由法国人自行设计,等等。”
刺阿尼经过考察,更看好新开放的四个口岸中的上海,而前清政府显然非常不愿意,事实上,这些口岸城市,也没有一个资本雄厚、有信誉的人敢和外商接触建立关系。
在以后的几年时间里,法国使团作了大量的对比和考察,于1846年5月27日回到法国,回国后经过商议决定撤销马尼拉和广州的领事馆,同时在中国设立公使馆和在上海设立副领事。
1847年1月16日,法国驻上海第一任领事敏体尼终于正式登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