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只是你感觉不到。
黑格尔我没有那么熟悉,我只说康德好了。
康德哲学不但不是对科学研究无用,相反,康德哲学的核心诉求就是为科学奠基,解决科学知识为什么可能?
我举一个经典的例子,就是因果律或因果关系。
几乎所有的科学都是建立在因果律的基础之上,数学论证也好,探究物理化学里的各种现象变化也好,都是以因果律为前提的。也就是每一个现象的发生,你都会自然而然觉得他有一个原因。但你难道没有思考过,为什么会有这个原因吗?
你有思考过,为什么这种因果关系是可能的吗?显然你没有,而这就是康德想要做的事情,他要告诉大家为什么因果律是可能的,不解决这个问题,整个科学就是“空中楼阁”。
这个直接背景是著名的休谟提出的对因果律的质疑,休谟的质疑很简单、也很直接,他就质疑为什么说太阳晒到石头上,石头就会热?“石头热”和“太阳晒”有什么必然联系吗?如果这个问题说不清的话,那就只是两个独立的现象恰好前后出现,只不过它每次都发生了,理论上也存在这种现象全是偶然先后发生的可能性。所以休谟称这种“因果关系”不过就是“习惯性的联想”。
现在的视角当然觉得荒唐,但当时的科学显然是没有发展到热传递、光的波粒二象性这种程度的,所以是没有办法解决这个质疑的。也就是说,如果休谟的质疑是确实的,那至少在当时整个科学体系就崩塌了,因为大量实验室里得出的结论都只是我们自己联想的。
康德就是要避免这种现象发生,他想要帮助科学继续健康发展下去,所以他认为他的任务就是为科学夯实地基。
所以康德就顺着休谟的逻辑,你休谟说是主观的联想,可以,我承认“因果律”就是主观的,但这并不妨碍我使用它,因为我们认识的对象是我们自己建立起来的,而因果律就是我们建立起认识对象的工具,是我们自己将因果律放进现象之中。也就是说,因果律不必然存在于现象之中,但必然存在于我们内心之中,是我们理性能力的一部分。
康德《纯粹理性批判》的精华部分就是说明为什么像因果律这样的我们内心中的先天的用于认知的范畴能够用到对象之上,这个步骤也就是所谓的“先验演绎”。
当然要说先验演绎那就复杂了,如果有兴趣可以自己阅读《纯粹理性批判》这部巨著。我这里主要是说明它对科学研究的意义。
所以综上所述,如果你真的读过康德哲学,你还觉得它对科学研究没有意义,那是因为你把科学当成了一种想当然的东西,你只在乎科学的内容而没有思考科学本身。如果是这样的话,那科学对于你而言与宗教也就没有区别了,因为你对它只有信仰而没有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