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北京医保小知识
参保人员丢失就医票据后,如何申请费用报销?
答:如果参保人员医疗保呆险费用票据丢失,应尽快到相关定点医院办理票据丢失的相关证明材料,并于医疗费用发生年度的次年4月1日至4月30日,到区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
未进行异地就医备案的本市参保人员,在异地发生的医疗费用能报销吗?
答:原则上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但因突发情况不能回京治疗,在异地医保定点医院急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由参保人员先行全额垫付,回京后申请手工报销。
本市参保人员在异地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进行手工报销?
答::城镇职工参保人员,由单位相关经办人员到报销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手工报销;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由其在京居住地社保所到所属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手工报销。
参保人员在外地门(急)诊就医,回北京手工报销时需要提交哪些申报材料?
答:当参保人在外地门(急)诊、急诊留观室或住院治疗发生费用之后,在申请报销时需提供社保卡及相应类别的医疗收费票据、门诊处方(不提供门诊处方的地区,可提供在定点医院当次就诊时有记载的门诊病历手册)、住院病历、费用明细单、费用清单、急诊诊断证明或出院证明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