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绝大多为平凡的人,在实际生活中,每一天都经历着若干常见、锁碎的小事,这让我们的生活充满了快乐/忧愁,平淡/充实。你的人生阅历,你的受教育程度,你的智慧双眼等,一定能从中发掘出受教育的素材,乃至深受教育中的亮点而有所启发。
而我作为一个接受了多年教育,又从事了20多年高中教育工作,至今仍奋战在教育一线的工作者。从自己角度讲一讲生活中的一些教育故事,以共同分享。
今天,我同大家分享的是:何必小题大做?还是必须小题大做?
昨天晚上7点多,天色已晚,路灯已全开,我陪妻子外出散步,并顺便去超吊买点日用品。
我们来到一条南北走向的街道时,这街道的东侧是菜场,临街有两个入口通向菜场。忽见,街道的东侧即菜场一入口处围观了不少人,人群叽叽喳喳的声音还不小。我们稍走近一看,原来是一辆红色轿车转入菜场时,在入口处不小心碰到了一女子,凑巧的是红色轿车也是一女司机。围观的人聚集在车的周围,目测围观群众至少二三十人,但好在大多数人只是吃瓜而已!我其实是不想看热闹的,但拗不过喜欢打酱油的妻子,也就一同去看看了。
稍细看,这红色车右转弯进入囗时,的确占了另一侧的道而碰上了这女子。据说是,这女司机是为了避让骑电动车的。但被车碰到的女子其实并无大碍,她始终站在被车碰到的地方。忽听见围观者中发出一声音,开车的碰到人了,难免有些磕磕碰碰的,这也是常有的事。突然,站在车前被碰女子高调发声了,你晓得当时是什么情况?关你什么事?紧接着,在此近旁的一眼镜男又发声了,你说没事,你怎么处理的,直到现在报警了吗?我qz被这车碰到了,她当时手上抓的奶茶都掉了。
噢,原来就这么大的一点事!看看那被车碰到的女子,实在判断不出有多大的问题。于是,我和妻子无心再看下去了,我们立即去附近超市了。
大约过了十余分钟,我们回家时又路过此处,我们沿街由南向北而行,这是必经之路,何况,喜欢打酱油的妻子仍想去看一看。
此时,两个交警也到了这儿,他们将车停在了街道的东侧,东侧向北一点就是菜场的西入囗,我突然注意到:这莱场入口处居然有一黑色suV停在那,距离碰人的红色车隔开了一段距离,但这车停得实在是不该停的地方,车头占了人行道,车尾几乎到两车道街道的正中央了。
这两个交警开始工作了,他们喊着,大家让一让,便从不同角度开始拍照取证了,我和妻子也自觉的闪到一边。对此,我不免心中有些疑惑,忽见旁边一两个熟人(一个妻子认识,另一个我和妻子皆认识)。我说,这黑色SuV为什么停在这?一熟人说,是为了防止这红色车逃逸。我说,她女司机碰人了,怎么敢驾车走?否则,这情况就严重了。我又问,这两个交警到现场了,他们就没看见这SuV堵塞交通?大家都说,这交警应该先处理这事!我又说了一句,如果黑色SuV停在这儿发生交通事故了,这两个交警是不是有责任?妻子望向我,就你晓得多!
妻子又看了看这车,便拉我回家了。走在半路上,我对妻子说,这车碰到人,目测那女子真的没什么,就那么大的一点事,何至于此?而且都是居住在附近的人,真是浪费纳税人的钱!但这两个交警处理问题太不规范了,他们来到事故现场后,我以为首先应消除现场尚存在的可能的安全隐患!否则,他们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妻子白了我一眼,很有点不以为然。但我仍然坚持说,尽管我没见过国家交通法在这方面究竟是如何具体规定的,但道理(法理)一定是相通的,法律的作用就是维护社会秩序的!
古人云,与人方便,也是与己方便。在生活中各种磕磕碰碰的事总是免不了的,退一步海阔天空,何必小题大做、斤斤计较呢!但对于现代社会手握权力的执法者而言,执法的规范性要求越来越高,于此不得不″小题大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