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何谓人权?鄙人拙见,最基本的人权,是活下去的权力;为了生存下去,你应该可以去挣钱并保护你的财产;然后不侵犯他人生存和财产的条件下,你可以做你愿意做,或不做你不愿做的事。
而人,拥有社会属性,我们随着历史发展成人类社会,发展出政府这个组织,目的就是由政府监督保证每个人让渡一些权利,让社会中更多的人包括自己能够活下去,有钱挣,有自由。那么,如果为了保证第一目的“生存”,保证更多的人活下去,而不能让你肆无忌惮的挣钱,想做什么做什么,这是侵犯人权吗?那么自私,自利,以及不可告人的目的,将这些混淆成侵犯人权的人,省省吧,那些空洞的口号,在逻辑面前简直是一则笑话。强硬的制度,是为了保障更多人,它可能很无情,却让我们每个人受益,更何况,制度之下有温情,只要人人与人为善,那么除了冷冰冰的法规,我想我们会活得越来越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