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和小朋友们一起了解什么是事故致因理论及其发展过程。
几个世纪以来,人类主要是在发生事故后凭主观推断事故的原因,即根据事故发生后残留的关于事故的信息来分析、推论事故发生的原因及其过程。由于事故发生的随机性质,以及人们知识、经验的局限性,使得对事故发生机理的认识变得十分困难。随着社会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特别是工业革命以后工业事故频繁发生,人们在与各种工业事故斗争的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探索事故发生的规律,相继提出了阐明事故为什么会发生,事故是怎样发生的,以及如何防止事故发生的理论。由于这些理论着重解释事故发生的原因,以及针对事故致因因素如何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所以被称作事故致因理论。事故致因理论是指导事故预防工作的基本理论。
事故致因理论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的产物,在生产力发展的不同阶段,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有所不同。特别是随着生产方式的变化,人在生产过程中所处的地位的变化,引起人们安全观念的变化,产生了反映安全观念变化的不同的事故致因理论。
早期的事故致因理论
早期的事故致因理论一般认为事故的发生仅与一个原因或几个原因因素有关。20世纪初期,资本主义工业的飞速发展,使得蒸汽动力和电力驱动的机械取代了手工作坊中的手工工.具,这些机械的使用大大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但也增加了事故发生率。因为当时设计的机械很少或者根本不考虑操作的安全和方便,儿乎没有什么安全防护装置。工人没有受过培训,操作不熟练,加上长时间的疲劳作业,伤亡事故自然频繁发生。
(事故频发倾向论)
1919年英国的格林伍德(M. Greenwood)和伍慈(H.H.Woods)对许多工厂里的伤亡事故数据中的事故发生次数按不同的统计分布进行了统计检验。结果发现,工人中的某些人较其他人更容易发生事故。从这种现象出发,后来法默(Farmer)等人提出了事故频发倾向的概念。所谓事故频发是指个别人容易发生事故的、稳定的、个人的内在倾向。根据这种理论,工厂中少数工人具有事故频发倾向,是事故频发倾向者,他们的存在是工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如果企业里减少了事故频发倾向者,就可以减少工业事故。因此,防止企业中事故频发倾向者是预防事故的基本措施: 方面通过严格的生理、心理检验等,从众多的求职中选择身体,智力、性格特征及动作特征等方面优秀的人才就业: 另一方面一旦发现事故频发倾向者则将其解麻。显然,由优秀的人员组成的工厂是比较安全的。
(海恩的事故法则)
美国安全工程师海恩(Heinrich)在50多年前统计了55万件机械事故,其中死亡、重伤事故1666件,轻伤48334件,其余则为无伤害事故,从而得出一个重要结论,即在机械事故中,死亡、重伤、轻伤和无伤害事故的比例为1:29:300,国际上把这一法则叫事故法则。这个法则说明,在机械生产过程中,每发生330起意外事件,有300件未产生人员伤害,29件造成人员轻伤,1件导致重伤或死亡。对于不同的生产过程,不同类型的事故,上述比例关系不一定完全相同,但这个统计规律说明了在进行同一项活动中,无数次意外事件,必然导致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而要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必须减少和消除无伤害事故,要重视事故的苗子和未遂事故,否则终会酿成大祸。海恩的工业安全理论是该时期的代表性理论。海恩认为,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是事故的直接原因,企业事故预防工作的中心就是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海恩的研究说明大多数的工业伤害事故都是由于工人的不安全行为引起的。即使一些工业伤害事故是由于物的不安全状态引起的,则的不安全状态的产生也是由于工人的缺点、错误造成。因而,海恩理论也和事故频发倾向论一样,把工业事故的责任归因于工人。从这认识出发,海恩进一步追究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认为人的缺点来源于遗传因素和人员成长的社会环境。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事故致因理论
战后,人们对所谓的事故频发倾向的概念提出了新的见解,一些研究表明,认为大多数工业事故是由事故频发倾向者引起的观念是错误的,有些人较另一些人容易发生事故,是与他们从事的作业有较高的危险性有关。越来越多的人认为,不能把事故的责任简单地说成是工人的不注意,应该注重机械的、物质的危险性质在事故致因中的重要地位。于是,在事故预防工作中比较强调实现生产条件、机械设备的安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纶济条件为此提供了物质基础和技术手段。
能量转移理论的出现是人们对伤亡事故发生的物理实质认识方面的一大飞跃。1961年和1966年,吉布森(Gib son)和哈登(Hadden)提出了一种新概念:事故是一种不正常的,或不希望的能量释放,各种形式的能量是构成伤害的直接原因。于是,应该通过控制能量,或控制作为能量达及人体媒介的能量载体来预防伤害事故。根据能量转移理论,可以利用各种屏蔽来防止意外的能量释放。
与早期的事故频发倾向理论、海恩因果连锁论等强调人的性格特征、遗传特征等不同,战后人们逐渐地认了管理因素作为背后原因在事故致因中的重要作用。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是工业事故的直接原因,必须加以追究。但是,它们只不过是其背后的深层原因的征兆、管理上缺陷的反映,只有找出深层的、背后的原因,改进企业管理,才能有效地防止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