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的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如黄钟大吕,激荡心扉。作为一名身处改革发展一线、直接服务人民群众的基层工作者,我深感这份纲领性文件不仅为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擘画了清晰蓝图,更对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发出了时代强音,其深邃意蕴与迫切要求,值得我们反复咀嚼、躬身实践。
《条例》的修订绝非寻常文本更迭,而是立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对干部教育培训这一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工程的系统升级与精准导航。它深刻回答了新时代“办什么样的党校(行政学院)、怎样办党校(行政学院)”等一系列方向性、根本性问题,是新征程上推动党校(行政学院)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根本遵循。字里行间,无不彰显着党中央对干部队伍建设的高度重视、对执政骨干能力淬炼的深谋远虑。
《条例》将“坚持党校姓党”作为根本原则置于首位,如定海神针,确立了一切工作的灵魂与坐标。这要求党校(行政学院)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一切教学、科研、办学活动都坚持党性原则、遵循党的政治路线。基层干部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具体执行者,其政治能力直接关系到党中央决策部署能否在“最后一公里”落地生根。《条例》强化这一原则,正是要求我们必须将政治训练贯穿干部成长全周期,教育引导广大基层干部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基层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条例》对教学、科研、咨询一体化发展提出了更高标准,直指提升干部履职能力的核心。在基层,我们直面复杂矛盾与繁重任务,干部不仅需要“忠诚”,更需要“能干”、“会干”的硬核本领。《条例》强调理论教育、党性教育与能力培训的深度融合,要求聚焦党和国家中心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科研和决策咨询。这启示我们,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必须坚决克服“学用脱节”,要紧扣地方发展实际和干部岗位需求,围绕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应急处突、群众工作等现实课题,设计更具针对性、实效性的课程体系,推动学习成果直接转化为破解难题、推动发展的实际能力,使党校(行政学院)真正成为党委政府的重要智库和干部提升本领的“加油站”。
《条例》专章明确学员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和校风学风规范,剑指培育纯净健康的干部培养生态。基层是锤炼作风的大熔炉,也是检验党性的试金石。《条例》的严格规定,如同为干部教育培训领域立下了“明规矩”,破除了“潜规则”。它警示我们,必须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办学治校全过程,大力弘扬学习之风、朴素之风、清朗之风。作为基层工作者,我们更应珍惜进入党校(行政学院)学习的机会,将其视为一次深刻的党性洗礼和能力重塑,自觉遵守纪律,沉下心来“踱方步、冷思考”,坚决反对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在严肃活泼的学习氛围中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
《条例》的颁布施行,是号角,是征程。对于我们江田镇而言,贯彻落实《条例》精神,首在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关键在于将其中蕴含的理念、原则、方法转化为推动本地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质增效的具体行动。我们要积极协同上级党校(行政学院)资源,结合实际需求,探索更具弹性和精准度的培训模式;要大力倡导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鼓励干部带着问题学、联系实际思、投身实践干;要持续强化纪律约束,确保党校(行政学院)这片培育执政骨干的阵地风清气正、作用彰显。
总而言之,《条例》的修订是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战略性工程,它为我们锻造一支政治过硬、适应新时代要求、具备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的基层干部队伍提供了坚不可摧的制度保障与行动指南。作为基层一员,我定当以《条例》为镜、为尺、为鞭,不断提升自身政治素养与业务能力,并积极投身于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伟大实践,为江田镇的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宏伟蓝图的基层华章贡献应有的文字力量与思想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