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被范冰冰偷税漏税案刷屏了。
网上褒贬不一:有人斥责“戏子误国”,痛骂这个“娱乐至死”的时代,痛斥脑残粉畸形的价值观滋生了戏子们的骄纵;有人同情范冰冰树大招风,“枪打出头鸟”,被斗争两派推出来当枪使……
我无感,因为我既不是范的粉丝,不会誓死维护她;也从来不追星,不懂娱乐圈的乱象;更不大懂法律法规,无法从法律的高度,去客观地评判这件事。
我想,我就站在一个局外人的立场上,谈一谈个人对这件事的看法。毕竟,作为一个社会公民,对自己所处的时代发生的一些大事,是可以有自己的看法的。
税务部门3日公布范冰冰案情况,范冰冰被责令按期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8亿余元。
“八亿元够我们县脱贫致富了。”网友戏谑。笑过之余,却不由人有些伤感。
范冰冰被查后,向公众发布致歉信称,“最近一段时间,我经历了从未有过的痛苦、煎熬,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反省,我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深感羞愧、内疚。”
致歉信中声明是“最近一段时间”,可见应该是被查之后,我就想知道,那么之前呢?难道在八亿税款之前,她就是干净的?这次事件只是偶然行为?
法律更多秉持从宽处理,所以对范冰冰的处理,除追回应缴税款,并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以示惩戒。网民们诘责为什么不受刑事处罚,我对这一点是没有异议的,因为法律本身以惩戒为主,只要当事人知错改错,是应当从宽处理的。
但是透过这件案子,我似乎看到了更多。
如此大型的偷税漏税案,范冰冰一人能有这么大的能量吗?几个亿的款项,是如何从国家的督管部门溜过去的?“阴阳合同”,既是合同,自非一人所能完成,那么,还会有哪些人参与其中呢?
想起了唐代诗人杜牧的一句诗:“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天价片酬,是谁在背后炒起了天价?“娱乐至死”,整个社会的风气、价值观,又是哪些阶层在引领?“八亿”罚款,天文数字,是多少人梦里都不曾有过的概念?为富不仁,为富者既无德做支撑,仅凭可怜的演技和炒作,又何以为富?这影射出了我们这个时代怎样的价值扭曲?
诚然,范冰冰可能只是不幸被曝光的一个,整个娱乐圈,整个社会,还有多少个侥幸的潜伏者?他们手中敛聚着巨大数目的国家财富,造成严重的贫富不均,他们置国家、置人民于何地?社会财富,本应该用于国家建设,用于为人民谋福,他们不费吹灰之力就可轻易取得,其他大多数的普通劳动者,勤勤恳恳工作,兢兢业业为公,他们,将情何以堪?
“德艺双馨”如果不能作为评价艺人的标准,那么整个社会的审美观一定会被扭曲。
作为名人,是整个国家整个社会的脸面。所以更应该谨言慎行,不是我们没有宽容之心,是一个国家的尊严和法律不容亵渎。作为名人,是普通人的楷模,既然享受着无与伦比的荣耀,也就应该承受更多的约束,如果自己做不到,就不配被万众追捧。
“八亿”罚款,对于范冰冰来说,也算是个大数目,然而相对于她所敛的财富来说,不过是冰山一角。我觉得事件本身不在罚款数目的多少,而在于整个事件的恶性影响,此惩罚是否达到了惩戒的目的?还有,由这件事情所引出来的一些社会问题,是否同样引起了我们的反思和关注?
事情已经定性处理,再纠结事件本身无益。希望接下来,我们多一些理性,由此事发散出去,以此事为戒,认识和防患更多社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