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道德经》感悟:第72章。民不畏威,则大威至,,无狎其所居,无厌其所生。夫唯不厌,是以不厌。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贵。故去彼取此。
百姓不怕统治者的威压时,那么可怕的祸乱就要到来了。不要让人民居无所处,不要阻塞人民汁谋生的道路。不压迫人民,人民就不会反抗统治者。因此圣人有自知之明,而且也不表现自己;爱惜自己,却不自以为高贵。所以要舍弃后者而选择前者。
歌颂了圣人的自知、自爱精神,告诫统治者不要无视人民的力量,否则必被人民推翻。
法律本来是对付社会上那些损害人民利益的不法之徒的,当法律成为剥削和压迫人民,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工具时,法律本身就代表了邪恶。一旦人民不堪承受剥削和压迫,向反对势力以死抗争的时候,统治者阶级的末日也就到了。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当人民一旦感到生活无望,生不如死的时候,就会以死相拼,并反抗腐朽的统治阶级。纵观历史,不论是奴隶社会还是封建社会。国家分分合合,每一个王朝都不是永久的。反对统治者一旦出现无法挽回的政治危机,就会被一个新的朝代所代替。这一历史现象产生的根源就在于统治阶级“以智治国”,实行利己主义。只有实行“无为之治”,让权力永远属于人民,社会才能永远安定,人民才会永远富足。
所以,圣人取自知、自爱,舍弃自见、自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