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只有认真到单纯,用真统一起思的实践重塑自身——这里是重塑而非塑造在于真作为有意识地理性群践行的理念而非自然的东西,后者天真是没法要求的东西在生存诉求所及很难保有的东西,前者真作为知识则是理性所可认识的知识是可诉求的——自身的统一和存在才使人能够审视自身的完成,结束,休止的死。
这里,未知生焉知死不恰当。生在这里不止要求知而且要求基于知识把自己活出来,达成在实践中塑造出来自身的存在。这存在是实在的,是人可以谈论休止的根基。没存在过,没法谈论死。老了认识到存在诉求或知识但是来不及做错失时机,比从不知道好,但是审视死时有不可弥补的遗憾。
鼓胀的生命要求用行动实践自身
2逻辑在于基于某个概念或眼光下在相对它的外延之下的东西而言其命题的普遍性。
如果这概念本身作为范畴,它就是普遍逻辑。
3从结果好到自身好的递进,怎么走?什么路径?
本体论在此是一种共性的揭示。善作为结果好作为可预期的东西其原因的本体论,即使偶然的结果好,也可以分析其偶然的善者的原因。作为日常常见的实例,理智作为自觉运用的实例,是一个恰当的对其原因分析的起点。在理智,是目的对于行动中遵从规则的规范。在这里,可以看清目的,方法中的先天原理或苏格拉底的辩证法,和由它们所产生的正义之间完整的联系。而理性在于作为逻辑在先于目的的运用,在作为目的的判断的方法。它带来伦理命题。
4向上的路是把变化的现象世界归因于可思世界,以理念为人的现象的本体,把人的现象看作实践而非无意识的东西。向下的路,有两种含义。一种是把本体归于现象本身,在现象中理解现象。带来的是纵欲而非理性的节制。另一种是理念的践行要求在下的现象世界在人性欲望里落脚,把它落到实处看作理念为真的论证。这向下的路就是论证中论点要求落到论据的支撑。
5活路 生路 向上的路是在本体论的逻辑上求知,诉求一条可行之道。死路则是逻辑上必然的结果上的基于自身悖反而不可能,虽然一开始在行为上放任而容易,却是结果上必然的不可能。为了回避基于逻辑可预见的结果不可能而放弃当下的放任,而在当下就审慎于逻辑上的可能性的探究,用思的辛苦来换取结果的可预期的存在的可能性
激情唤起理念的存在。这时,理念还只是作为未经审视的意见而非知识。从意见到知识,所需要经历的是论证的给出。而论证是这样一种东西,它求真,以真为诉求而非对于意见生搬硬套地加冕。这就是说,论证可能证伪,这就否定了那意见。而基于求真的要求,重新审视观点,基于有根据地判断,引向真理的结论。这就是用真重塑理念。
这里的激情是一种to be的激情,是目的之先的东西。它就是向善或人的求知欲本身。理性也有这一步。就算欲望也是:求知欲也是一种欲望。只要向上,它们都通向善和向善向上本身。
本体论作为类的类,原因的存在。类比数学中的泰勒级数。级数就是对于函数求其变化的机制所在。在这个意义上,求级数就是求变化的相对不变的因。它和类的类类似。
因信生识。这里的信作为一种眼光的引入,产生出来相应的being的观念。但是注意这里是观念而非真理。从信所生出来的东西不讲究真假。真假是相对于论证的成立与否而言的。并非所有的观念都可以论证。真假不能判断所有观念。
日常在可以论证之外存在很多观念,它们由眼光所引入。
比如以前不能理解love is a big illusion。但是这东西现在看来确实近于幻觉甚至错觉
6本体论诉求的目的不是原因中或条件关系中偶然的条件,而是某种可预期的必然条件。就是说,条件本身作为一种只要想到就能做到的东西。而条件和结论之间,为这条件所支持的结论和这条件之间存在必然性而非偶然性的关系。
科学命题中的因果或条件都是一种根本不同的东西之间的关系。因果关系不可逆。因而原因对于结果存在偶然性。科学命题作为综合命题。
而这里条件和结论之间,条件对于结论是必然性联系。这就要求条件关系命题作为分析命题。在实践领域,就是理念对于行动及其结果的东西而言,前者天然作为后者的目的,就是可思的东西作为可见的东西的本体。这就引出作为实践的逻辑配置的理念的有意识。实践总是基于理念的有意识的践行。
而要能够做到这一点,进一步对于理念提出真的诉求。用真重塑理念。这就引出理念作为结论的判断,其逻辑配置的论证的要求。真不是凭空自身存在,不是基于权威,而是基于论证而给出自身的存在。而论据嵌入论证的逻辑,它们之于结论的关系,是一种内在必然性,或者说全部必要条件之于结论之间的联系。在这里,存在一种论证的形式和论据的嵌合对于结论的构造的关系。结论和前者之间并非根本不同东西之间的因果关系,不是那种偶然的因果,而是自我构造塑造所产生出来的一个产生另一个的因果相继。结论可以归于论证,用论证来表示出来。充分的论证可以不指出结论,而那结论已经必然地存在,为人领会或理解。就像用一个简单符号表示一个数时,不用给出5+7的意谓,它所意谓的那个数只要会加法的人,都已经知道是什么了(12)。
真也是类似的东西。更进一步,弗雷格说真不在句子的语音序列之内。
7洞喻里的火光和变幻的阴影,比喻理智所处于的场景:目的在先的决定对于具体的东西的正义的决定。在这里,目的本身还是未经审视的东西,还是意见 偏见以致愚弄。前者是持有观念者真实的理念,虽然它还是未经审视而还并非真理。后者,则是邪恶。前者无知,在于以为自己的理念是真的。后者邪恶则是并不相信自己所说的东西。进一步则是对于后者这种撒谎的判断:它是善的么?这时就是对于撒谎的目的的善恶的判断,以及这撒谎是否能达成其目的。如是,真最后始终要作为对于理念的作者的质问。此时,没有任何实在的现成的标准答案可供参考。这时考验的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思辨的运用,一种整体审视的统一落到思辨逻辑作为原则的运用,真理作为其产物。
从洞穴走到地面上来,直接接受阳光的照射。指的是理念从被给予的而非自证自明而其真还是不被审视的情况,推进到作为实践中向下践行的理念其自身的真受到审视,要求首先得到保证。这使得实践所构成的世界在根本上奠定于真的基底上,避免从非真的基底上所建构起来的一切都难免置于悬疑之中。这就要求人的运思从理智走进理性,首先对于目的本身的合理性或真或善作出判断。
普遍逻辑的辩证法或思辨逻辑,它要求对一切领域有效,以整个实践领域为其运用的外延。而对于善的认识,善作为知识问题,首先要从日常的理智的实例的分析出发,基于其最大的共性的分析而得以揭示。这共性,从理智运思的实例出发,搁置其中关乎目的和方法的正义之中任何实在的或具体的内容,留下来的就是任何目的对于任何正义的方法的规定性的联系,就是论证中的论点和论据之间基于思辨逻辑而勾连统一这个带有空位的关系。它就是苏格拉底的辩证法所谈论的东西。
自身审视中统一的诉求,是智慧的源泉。它提出一种善和真的眼光。
8逻辑的自觉在荒野里卷起最微薄的风
它在吹过罅隙时 带上了罅隙的规定
但是并不产生成见 在经过一格罅隙之后还带着那规定
生存于地上卷起另一阵风 它总是带着于生成的经历所识的规定性 如同蜗牛带着它长成的壳四海为家
这天空中吹来的风 在和地上卷起来的风相遇时 如同复数的实部和虚部 它们永不撞击 如果不能接受彼此根本的不同 认识这不同的区分 从而接受或者并存或者基于那区别进而探究真假,不然,它们之间的相遇就如同握住一把干燥的细沙 握的越紧 越是从指缝间流逝
9谭咏麟 一生中最爱 经典的重复片段,初听片段以为是写给自己的,听了完整的曲子才知道这歌是写给ta的。但是如果把这个看作是写给自己的,会更刻骨或不可绕过难以忽视。如同理念作为摹本本身区别于其实例,回到了本体。所谓本体,就像日常特别的事情之于苏格拉底的灵魂问题作为普遍性问题和联系的考虑,后者就其普遍性而言看作更本质。
人的异化和归盼,这歌唱给求真的人。
10可思的理念世界,区别于可见和感官的世界,在于善的创造。但是理念的问题一方面局限于经验,从有限的经验到无限的判断或全称命题的一步,用前者鸠占鹊巢不自觉地占据了后者的位置用做全称命题;另一方面,理性的想到和做到的混淆,用想当然替代了思辨论证的要求。这带来问题。使得理念世界的本体根本上归结到了可见的经验。而忽视了可思和可见之间,前者虽然承接了后者作为部分的成因,但是存在根本不同于可见的东西不可归于可见世界的成因,那就是苏格拉底的辩证法或者说推理和判断中论证的要求。
柏拉图的理念论,用单纯的辩证法取代理念的实在性所要求的经验的补充,是一种僭越。但是如果就理念之区别于归于可感的经验,存在不可归于可感的东西而言,举起辩证法是恰当的。论证中论证的方法和论据之间的关系,就是苏格拉底的理念善和可感的经验的东西之间的关系,它们处于彼此都存在但是彼此处于逻辑秩序中不同位置上。用弗雷格的满足性和不满足性,或整体和不独立部分和独立部分之间的区别来看,或者实体 形式和质料的联系来看,论证作为形式的要求是不满足的带有空位的东西,它就是非实在的理念善;论据则是补充其不满足性的自审满足的东西。
11理念善指引人把关乎世界的判断的实在的理念,最后落到论证的自明上,而非落到任何偶然的意见成见上。以此取消理念世界根本的偶然性。
而论证造成有限的人所可以认识的知识和真理,即使这知识总是作为相对于前提的奠基的结论,而前提的东西始终还是要面对进一步的自证,因而带来一种相对性。这相对性总好过不经审视其根据的成见,偶然的意见。并且,进一步的论证始终还是对认识敞开的,有别于不可知。
善把人引向知识,引向经过论证基于根据地做判断以及相应的结论。而排除任何未经审视其根据的意见。排除不去审视根据就随意断言或排除随意接受偶然的意见这件事情。带来任何结论都要有意识地基于根据作出这个方法论的首先确立,这就是运思中人为自身立宪的一步,把这方法论设定为绝对原理,普遍地运用于运思的实践。这就是理性的唤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