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孙龙《指物论》:文字符号逻辑的自洽与推导一

上文提要:

物莫非指:每物皆有我们对其的认知,是我们对物认知的肯定,或者说是认知的自信,物之所以为“物”,正是由我们对物的认知决定的。

而指非指:那么这种认知的“是”其实质即为认知的“非”,因为物的存在与否与我们的认知与否其实没有任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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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论证1,通过假定无指,而得到非指。 天下无指,物无可以谓物。非指者天下,而物可谓指乎? 指也者,天下之所无也;物也者,天下之所有也。以天下之所有,为天下之所无,未可。 天下无指,而物不可谓指也。不可谓指者,非指也?非指者,物莫非指也。 天下无指而物不可谓指者,非有非指也。非有非指者,物莫非指也。物莫非指者,而指非指也。

这其实一道证明题:请证明“物莫非指,而指非指”,语言文字其本质上也是一种符号,而语言逻辑的本质其实质也就是符号逻辑。那么对于原文的解析过程,我们也可以将其看成是符号逻辑的推导过程。

公孙龙在开篇即设下了一个陷阱,让读者放松了警惕性,从而慢慢落入到一个循环逻辑的论证里,明明察觉到不对,却又说不上哪里不对,而被迫接受了公孙龙的观点。这也是《庄子》中说的“能胜人之口,而不能服人之心,辩者之囿也”。

我们可以将问题可以理解为:已知条件为“物莫非指”,从而可以推导得出“指非指”。

我们如果用字母符号替代语言符号就可以写成:X(指) ⊆ Obj(物)=> X = -X 。

第二部分与第三部分原文内容则是公孙龙对原文进行的具体推导过程。

即:先假设“天下无指”,那么“物无可以物”。

这里其实间接的表达出了“指”与物二者间的关系:“指”对于物而言是一种后天关系,并非先天关系,所以在“指”缺失的情况下,物是依然存在的,其自身特征、属性、内部规律等都是不变的。区别只是在于人的认知里,没有了对于”的具体定义,相当于人没有了对于物的具体知识,从而不认识物。否则,原文可能将写作“天下无指,物无可以物”。

天下无指:这个设定其实很高明,有种宇宙初生,鸿蒙之始的意味,人也是物中一员,对于世界的认知,对于万物的认知,对于人的认知都是零,一切始于无知,即无指。

而且这个预设的前提,相当于是把证明推导的结果即“非指”反用来作为条件,从而将原条件作为结果进行逆向推导。

原证明是正向推导得出结果,而公孙龙用结果来反向推导得出条件,从而证明正向推导的结果为真。

“无指”其实就是“非指”的一种变量代换,我们以Y来指代,即Y = -X。

谓:称呼、称为、认为

物无可以谓物:“天下无指”,即人不存在任何经验或知识可以认识物,因此没有可以参考或者借鉴的“指”用来称谓物。

非常重要的一点,“物”这个概念在“无指”的世界里也不存在了。

这里的“指”,即人的经验或者知识。

Coz Y, Obj is Ob. ( j is knowledge or experience from human being)

问题是,一切从零开始,我们需要重新体验认知物的过程。

物,即是物。

“物”,是人以“指”为知的物之名。

因为“无指”,所以无“物”,但是物还在。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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